我1992年入伍,在江苏南京某中队做了一名武警,当时我和其他战友的职责,是负责在看守所看管那些被羁押在监舍的嫌疑犯。
我从军四年,值得回忆的往事有很多很多,但最让我难以忘记的一件事,就是曾亲自押解一名死刑犯去刑场。
我当时押解的那个死刑犯,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的,至今我依然记得他的名字——王新民,甘肃兰州人。
在看守所,每年的国庆节或春节之前,都会枪毙一批死刑犯,而且还会召开审判大会,以正视听。
当时,对我们战士而言,能够押解死刑犯或为死刑犯执行死刑,都是表现比较好的战士,才能获得这样的机会和资格。
而我,则被有幸选中。
在接到押解死刑犯的前一周,我和其他战友就开始了一系列的演习和培训,以防在执行过程中节外生枝。
那天早上六点左右,我和另外一个战友全副武装,来到那个死刑犯的监舍,将他押解出来之后,把他带至所长的房间,给他卸去了脚上的脚镣,由于他在看守所被关押了四年多,脚镣已经生锈,我们费了很大的劲才将脚镣的铆钉锯断。
大概过了几分钟,另外一个死刑犯也被陆续带了过来,他是因为贩毒被判死刑的,都说贩卖海洛因四公斤,他们两个死刑犯一起吃的早饭,喝的是稀饭,吃的是肉包、油条,还有两只鸡腿。
接下来,前来的法官按照相关的流程,对他们两人宣布了执行死刑的通知,再一一问询,以免出错,随后,拿出一张纸让他们两人签字画押。
完成上述事项后,我们将他两个人捆好,然后把他们带上车,去参加市里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
一个小时左右,大会结束,我和战友们将死刑犯拉上车厢,我发现那时的他们已经无法动弹了,都是被拖上去的。
十点半左右,他们被带到城郊的刑场,法院的人和执行任务的民警,再次对那两个死刑犯验明正身。
几分钟后,哨声吹响,枪声也随之响起,他们两个人顿时就倒在了地上,挣扎了一小会,就一命呜呼了。
那次事件对我影响很大,犯罪的代价太大了,我也暗暗发誓:将来走上社会,不管在什么行业,从事什么工作,都千万不要犯罪。
92年到现在30多年了 当兵时候的一些事情总还记得。我是90年的武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