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卫生间觉得太热,竟直接在房间内解决,还将排泄物从阳台扔下

法海探案 2024-11-25 18:43:33

太恶心了!江苏,一女子因为觉得上卫生间太热,竟然直接在房间内解决,还将排泄物从10楼阳台扔下去。事发后闹上法院,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01案情回顾

江苏常州的一个小区,李阿姨刚刚从学校接回孙子,俩人走在小区的道路上,孙子叽叽喳喳地跟李阿姨分享着学校的趣事。

忽一坨臭烘烘的不明物体从天而降,吧唧一声落了下来,差点掉到李阿姨的头上。

李阿姨气坏了,抬起头张望,嘴里骂着:“谁啊,有没有公德心。”

找来找去没找到人,李阿姨骂骂咧咧的带着孙子回家了。回去后,李阿姨跟儿子儿媳说了这事。儿子一听就急了:“高空抛物可不是小事,万一砸到人可就危险了,我找物业去。”

想到就行动,李阿姨的儿子小王直接去到物业办公室,要求他们给个说法。

物业的工作人员一脸为难:“领导不在,我做不了主,等我跟汇报哈。”

小王很不满,态度强硬地说:“你现在就找领导,这不是一天两天了,打天热了,那片天天臭烘烘,还有不明物体,现在差点砸到人,必须给个说法。”

工作人员见状只能给物业经理打电话,经理承诺:“立马安装监控,一定会找到做坏事的那个人。”

安装监控后,很快真相大白了。原来是10楼的一个女业主,整天往下面扔垃圾。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更让人恶心的是,那个女业主仍的东西是排泄物。

物业很快找上门,要求女业主停止该行为。没想到女人却说:“谁让我家厕所没装空调呢,我在自己家里,愿意干啥就干啥。”

大家这才知道,女人为了贪图凉快,竟然在卧室解决个人生理问题,还把大小便的排泄物直接抛下阳台。

物业被女人的做法惊呆了,其他业主知晓后,更是接受不了。在大家伙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将女业主告到了法院。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事情,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弃物品,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女子屡次从10楼高空抛洒排泄物,不但危及行人安全,而且污染环境,传播有害病菌,已经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最终,法院鉴于女子认罪态度良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裁定: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太恶心人了!猫狗拉完还知道用土埋一下呢,这种人连畜生都不如,真该狠狠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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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探案

简介:学习法律,洞悉人性,感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