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太平洋房屋 2024-05-17 18:33:36

买房定居,是中国人的毕生追求。

全款买房,面对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数额,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贷款买房成为了多数人普遍的选择。

然而,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房屋不幸受损甚至倒塌,房贷是否还要继续偿还?答案非常明确:依然需要偿还!

为什么要继续偿还?

简单来说,房贷是我们想买房,但预算不够的情况下,找银行进行的贷款,用房子做抵押物。银行会要求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各家银行合同名称或不相同),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购房者拒不还钱,银行对房子有抵押权,担保借款合同的履行。

所以,贷款买房的伙伴与银行的关系,是属于债务人跟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房子只是抵押物。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的财务或者是抵押物受损,都不会影响履行债务合同。

当然,面对房屋毁损的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会因具体情况而异,还是要分3种情况:

1

购房人还在

如果购房人仍健在,需要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偿还贷款。

2

购房人死亡,有继承人

购房人去世且有继承人,继承人需要继续履行债权债务关系,在其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贷款。如果说继承人放弃继承,银行则会回收被继承人的抵押房产。

3

购房人死亡,无继承人

有遗产的,遗产优先偿还银行债务,超出的则归为国有;如果既没有继承人,又没有遗产,银行一般登记为坏账核销处理。

如何减少损失?

如出现上述大型自然灾害的情况,国家也是会出手的。此时,如果是不能按时还款的单位包括个人,一定都会实施不催收不上征信统一核销的操作,还会有适当的经济补偿,所以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心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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