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病投保,成功获赔保险金10万,只因她成功抓住了这一点

幻竹看商业 2024-03-25 07:10:21

引言:

健康告知是重疾险理赔纠纷的重灾区,特别是有健康异常的朋友购买保险,一定要认真对待,否则有发生理赔纠纷的风险。

当然,遇事不怕事,拿起法律武器最终胜诉的案件也很多,今天这位女士就抓住了一点,实现了成功逆转。

一个真实诉讼案例

安徽女子汤某于2014年8月26日,投保了人保寿险惠民两全保险(分红型)和人保寿险附加惠民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10万元。

2018年5月30日,汤某因慢性肾衰竭到郑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2天,施行同种异体肾移植术。

汤某出院后于2018年11月19日申请保险理赔,人保于2018年12月4日作出解除保险合同,退回保险费24560元,并拒赔重疾保险金10万。

理由是:汤某曾于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2日期间因慢性肾功能衰竭、氮质血症期、肾性高血压在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这是一个典型的带病投保案件,汤某不服上诉处理,一审法院判汤某胜诉,保险公司不服继续上诉,再审法院判维持原判。

虽有波折,总算如愿以偿拿到保险金,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结局。

案情分析

根据汤某2014年的病情是完全买不了重疾险的,买上重疾险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没有如实健康告知。

根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未如实告知,属于拒赔范畴。

但也分情况,如果是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如实告知,那么肯定是拒赔的,且法院也会支持保险公司。如果是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尽到提醒或说明的义务,投保人确实不知道有告知这项,那么保险公司就要为自己的不作为买单。

而本案查明,案涉人身保险投保单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上“汤某”的签名均不是汤某本人书写,说明卖保险的代理人根本就没有尽到相关义务,且存在找人代签名的重大过失,因此,保险公司因为代理人的失误或违规操作而不得不买单。

如何对待健康告知

面对健康告知,会有两种完全相反的态度,一部分朋友觉得,平时的检查或就医,医生都说没事,且不用治疗,就很乐观的认为不用告知,就当啥事没发生。还有一部分朋友,过于谨慎,有点小毛病就害怕过不了健康告知问卷。

其实,以上两种态度都不对,不治疗不吃药不代表就能过保险公司健康问卷。

比如女性朋友的乳腺结节问题,一般医生都不会开药或治疗,仅建议定期检查加观察,但买重疾险,确实问得比较详细。

有身体异常不见得就过不了健康问卷这关。再比如,急性肺炎住院,只要没啥大问题,康复了买保险都可正常承保。

因此,不主观自我判断,而根据健康问卷客观的回答才是正确态度。

如果身体健康异常买保险困难,可以多找几家保险公司试试,毕竟每家保险公司的核保尺度还是有较大差异的。

如果对自身异常心理没底,还可以找智能核保试试,或找有预核保的产品人工试试。

千万不要怀侥幸心理隐瞒告知强行购买,但凡只要通过医保卡就诊或体检都会留下痕迹,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很容易就可查到记录。

写在最后

健康告知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帮助到保险公司也能伤害到保险公司,同时给被保人设置了一道门槛也给保险公司设了一道陷阱。

卖保险的有义务就健康告知事项给投保人做解释说明或提醒,投保人就问卷内容必须如实回答,一旦发生理赔纠纷,谁没有尽到应尽义务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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