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梁先生无意中发现联通话费中多了两个他不知情的套餐,在维权的过程中,梁先生了解到,遭遇类似事情的人很多。
梁先生决定起诉联通,为自己讨个公道,也为同样有被欺诈遭遇的消费者提供一个维权样例。目前,法院已立案。
不知晓的话费套餐
65岁的梁先生是经济学硕士,企业退休人士。
梁先生说,他使用联通20多年,因采用银行托管形式,联通每月自动扣除话费,他基本没关注过自己的话费账单。近日无事,梁先生打开联通App,吃惊地发现,自己正在“享用”联通公司几个重复的套餐,且有的套餐他根本不知情。
梁先生介绍,2013年5月,他在联通深圳公司办理“WCDMA(3G)-66元基本套餐B”,套餐月费66元,包国内流量60MB,国内通话200分钟。2019年1月1日,他办理了“广东畅越低消费餐-88元档升级版”,流量任性用。
除了前两个套餐是梁先生知晓的,他发现自己的话费中又多了两个套餐。根据联通App显示,2018年5月1日,梁先生的话费中增加了“叠加套餐包”,即“3G国内流量包-30元套餐-3G用户使用”,每月增加资费30元。2022年7月3日,话费中又增加了“互联网后向收入”,产品说明为:“月费25元,订购首月生效(非次月生效产品)、次月起自动续订,每月赠送健康类N选1权益(KEEP会员、急救权益、汤臣倍健营养品优惠券等)。无赠送话费流量及实体礼品”。
“我感到太奇怪了,就打电话到联通客服10010,客服回答说是我自己同意过的,我问有没有合约,客服回答说可能是我电话同意或点了什么链接。”梁先生回忆说,他对这两个套餐没有任何印象,“特别是2022年7月这次,因为离得近,记得比较清楚,我没有办理或同意过增加套餐,如果说我是无意中点了什么链接,这不跟电信诈骗是一个性质吗?”
随后,梁先生向工信部进行了投诉。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下属的申诉处理中心介入调解,联通公司也多次和梁先生电话交涉,最后答应退还两个不合理套餐收取的全部费用,但只能以话费抵扣形式逐月返还。
“我不能同意,我缴费是银行托收,是对联通的信任,相当于把钱包半敞开地交给联通公司每月从中扣取现金,盗窃行为被发现了,却以这样方式退还,不能接受。”梁先生表示。
起诉联通讨个公道
在维权的过程中,梁先生接触了一些同样遭遇的消费者,他发现类似现象非常普遍,而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沉默。
“很显然,我不是这类套餐的唯一使用者,其他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怎么办?”梁先生认为,此事不仅是一点话费问题,“联通营销人员恶意虚报、或诱骗客户同意完全不必要或完全重复的消费,几乎和电信诈骗一样。”
梁先生表示,他想做点有益社会的事情,为自己讨个公道,也为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提供一个维权案例。
2022年12月19日,梁先生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为被告,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梁先生的诉讼请求为,判决被告正式道歉;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叠加套餐包”项目损失4950元(每月30元x55个月x3倍);请求判决被告赔偿“互联网后向收入”项目500元(每月25元x6个月x3倍)等。
“已存在两个套餐的情况下,联通深圳公司擅自增加‘叠加套餐包’、‘互联网后向收入’两个收费项目,明显重复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梁先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梁先生介绍,此案现已立案,他希望将诉讼进行到底,“如果能促进社会点滴进步,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记者就梁先生的案件联系了联通福田区经理,该经理表示会有专人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截稿,记者未接到联通方面回复。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