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女硕士,走丢了。被一个男的带回家,生了两个孩子。13年后由一些社会志愿者打头阵,又是采访又是求助,终于把女硕士救回了家……这个应该写进“故事会”的故事,出现在了我们身边,并且毫无违和感。
因为山西和顺的警方认为,这是“收留”。甚至按照他们最先通报中的意思来看,这个“收留”女子的家伙,不属于犯罪。
这相当可怕,倘若“收留”精神失常女性,不定性为犯罪,那么以后女性出门前可能还得先做个精神鉴定的证书送到派出所“求保护”。对于一些黑砖窑而言,他们甚至也非常愿意“收留”精神失常的男性。别说你自己精神没问题,你有证据吗?
上个月刚报道过类似的新闻,一名男子被困在黑砖窑里没日没夜的干活18年,老了一身病痛没有利用价值了,驱车十几个小时丢进桥洞。虽然还在调查,但是希望寥寥无几。
所以精神有问题的女硕士被“收留13年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件事,非常恐怖。好在经过多日网络舆论和热议,今天和顺警方又发了一条通报: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最初是“收留”而不涉嫌犯罪呢?
二
说实话,我个人还是觉得民意裹挟法律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更希望和顺县的警方第一份报道里就追究这个“收留者”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在滔天的舆论之后,又改变态度。
思考一下,前两天那个“好意的收留者”还准备开直播带货呢,何等讽刺?而造成这种讽刺局面的原因是什么?不正是那第一份通报里的“收留”两个字吗?
我一直没想明白,当地警方为何会认为那算一种“收留”,是省事怕麻烦,还是法律意识淡薄。直到看见记者报道时说,村里的人对他们采访大多选择“闭门”时,才感受到一些无法言明的意味。
它可能仅仅只是一种态度。不要思考村民为何对记者闭门,你应该去想另一个问题:村民为何不对记者闭门。
记者能给他们带去利益吗?明显不能。说难听点,“收留女硕士的好心人”,其实并不对周围的村民造成任何利益损害。反而是记者的采访,对于那些村民而言,更像是一种陌生的“入侵”。
你要知道,很多问题它都不是单纯的“一个问题”,而是一系列。结婚证都没有,小孩怎么上的6年级?村里突然多了个人,大家真的瞎吗?还有小孩的出生证明、户口、户籍……
只能说到这种程度,大家自行体会吧。
三
总之不要把人性看得太简单,有时候真正的贫穷并不是贫穷本身,它还包括贫穷给我们带来的认知问题。
今天有条热搜便是如此,女子放火烧山,说是因为救火之后,会留下满地的瓶子,她要捡废品去卖钱。
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如果事情如报道所说那般,这名可怜的女子必然少不了受到法律的处罚。但她也确实可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她就是那些选择闭门的村民:“收留者”是他们的朋友,而记者不是。瓶子能卖钱,火灾和救援的支出,又不用她出钱。
四
但村民如此、烧山的大妈如此,派出所却不该如此。他们应该非常清晰的分辨出什么是犯罪,而不必民意和舆论的裹挟,更不能说出“收留”二字。
因为法律就摆在那,不受到其他东西的影响。
你可能会说,“现在改了,不就好了。”
这是很可笑的答案,法律就是法律,它摆在那,又不能修改和遮蔽,岂能你想遵守的时候遵守,不想遵守的时候就不遵守,那不乱套了?
这可比广州那个地铁的事件要更加离谱,应当说出必要的理由,是什么让你们认为那属于“收留”,是什么让你决定把地铁安检变得跟机场一样严格。而不是在舆论和无休止的议论之后,把收留变成刑事处罚,把安检恢复曾经模样,就当作无事发生。
五
这就是我的一点看法,新的通报是正常的,对所谓“好心的收留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是理所应当的。单论这件事,这多少是一点正义的曙光。
但别忘了告诉人们,最初做出那个“收留”的判断依据。
因为那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