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安化县农民工伍朋科反映,其因2016年遭遇工伤事故及后续医疗损害陷入长达八年的诉讼困境。从劳务纠纷到医疗事故赔偿,从司法鉴定争议到再审材料离奇丢失,这起案件暴露出农民工维权过程中的多重程序争议,引发社会关注。
●劳务损害事故与医疗损害双重打击
2016年4月9日,伍朋科在长沙市岳麓区某工地安装排烟管道时,因未设防护的施工洞口模板断裂坠楼,致左髋关节及股骨多处骨折。据其描述,雇主姚某中与承包方沙坪建设公司拖延5小时才将其送医。在长沙年轮骨科医院治疗期间,伍朋科称,第一次手术时医方操作不当、有一颗螺钉打在肌肉组织中、致内固定失效,医方隐瞒真实伤情,并在未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强制其出院。二次手术后,其左髋关节骨折移位24.2mm、畸形连接、左大腿严重萎缩,终身丧失基本劳动能力。且雇主姚某中与其侄儿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伍某辉至今隐瞒扣留伍朋科委托他们购买的意外保险凭证。
●诉讼程序争议频发
伍朋科委托律师后,案件走向却愈发复杂。其指控代理律师黄某在未获授权情况下,仅起诉雇主姚某中,未追加施工单位及医院为被告,并涉嫌伪造签名启动诉讼。更蹊跷的是,非医患关系的雇主申请追加年轮医院为第三人并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等获法院准许,而法院在诉讼主体、请求、程序变更后未依法向其送达文书,致其“开庭方知对手是谁”。
司法鉴定环节亦存争议。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先后两具(2017)临鉴字第498号和1124号鉴定意见,伍朋科称第一份鉴定意见498号漏鉴后续治疗费用事项。第二份补充鉴定1124号法院办案人员和鉴定人共同违反规定,把司法鉴定文书法定正文内容对伤残原因的分析说明变更为鉴定事项,且补充鉴定更换了鉴定人。两份鉴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都没有对被鉴定人伤残部位拍照、把左髋关节骨折移位与畸形鉴定为左下肢短缩2cm、且鉴定机构存在损毁鉴材影片等问题,伍朋科提供的X片显示左髋关节骨折移位24.2mm。
●再审材料丢失再添波折
经岳麓区法院、长沙中院两审,伍朋科获赔金额难以覆盖后续治疗费用。2020年其向湖南省高院申诉,材料转交长沙中院后“离奇失踪”,直到2024年才告知,伍朋科以原审程序违法、违规办案、司法鉴定违规违法、认定事实不清、有新的证据出现为由重新提交申诉交,最终申诉被驳回。法院审核认定审判程序和司法鉴定意见"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具体援引法律条款释疑。
2024年11月,伍朋科再次向湖南省高院提交申诉材料,目前尚未收到答复。
●专家呼吁完善农民工维权机制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暴露出农民工维权中常见的“程序壁垒”:医疗损害与劳务纠纷分案处理增加诉累、司法文书送达瑕疵影响当事人权利、鉴定环节规范性待加强等问题。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建议:“应建立农民工工伤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避免程序漏洞加重弱势群体负担。”
伍朋科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全国总工会数据,2022年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超三成涉及程序争议。如何让法律程序真正成为维权“桥梁”而非“盲井”,仍需制度与实践的双重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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