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的陈某和胡某夫妻因长期分居,妻子陈某要求离婚并分割百万房产和其他财产,但胡某以“妻子离婚是为了分财产”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在离婚问题上的矛盾愈演愈烈,最终闹上法庭。法院会如何处理这段九年婚姻和陈某的财产诉求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1.
案情回顾
陈某和胡某的婚姻始于2014年,两人通过介绍相识,并在2014年2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原本幸福的家庭却因双方长期的分居生活产生了裂痕。
陈某在法庭上表示:“我们感情早就破裂了,我带着孩子回国后,胡某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我们,甚至不支付生活费。”她强调,自己在2022年底带着大女儿胡彤梅回到国内生活,从那时起,胡某就和她完全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
陈某认为,双方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没有和好的可能。
对此,胡某的态度则截然不同。
他表示:“陈某的离婚诉求根本就是为了分割我的财产,她甚至还陷入了传销,我不同意离婚。”胡某坚称,夫妻之间并没有所谓的感情破裂,只是因为工作原因,他才不得不常年在日本工作,和陈某的分居生活是客观原因导致的。
在庭审中,双方还围绕财产分割的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
陈某提出了分割价值约100万元的三处房产,包括海南和广西的房产,并要求胡某支付10万元的补偿金以及每月4000元的抚养费。
陈某认为,自己为了家庭辞职,重新进入职场后收入有限,分割财产时应该更倾向于她,胡某则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让步。
值得注意的是,胡某在庭上提出,自己在2022年12月曾回国,但没有联系陈某,并认为这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的分歧不仅在于离婚本身,还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各个方面。
案件审理中,法院也面临着对双方争议的多个焦点问题的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分配?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法院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主要依据是否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两年分居等法定情形。
本案中,陈某主张夫妻感情破裂,但法院认为双方分居的主要原因是胡某因工作在国外,这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条件。
同时,陈某提交的证据,虽然证明了分居事实,但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2、财产分割问题陈某要求分割的房产虽然是婚后取得,但法院查明其中两处系由胡某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剩余部分由胡某个人贷款偿还。
因此,法院认定这部分房产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陈某无权要求分割。
而在胡某名下的其他财产,如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等,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合理分割。
3、子女抚养问题在子女抚养方面,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判定。
陈某要求抚养大女儿胡彤梅,法院结合孩子的生活现状,倾向于支持陈某的请求。而胡某则继续抚养小女儿胡津金,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不准陈某与胡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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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3)琼民终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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