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哈税稽一罚(2024)17号
处罚决定日期显示 2024-04-24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3356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内容: 对你企业上述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5,335.69元。
违法行为类型: 黑龙江胜康医院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通过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利用个人微信号收取医疗服务款项共计1,347,574.34元(2021年收款款项301,549.70元,2022年收取款项1,046,024.64元)未计收入,未申报缴纳税款,造成少缴2022年企业所得税10,671.38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