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通报贫困生晒旅游照:取消资助

小张闲唠嗑 2024-11-23 21:02:07

近日,浙江大学一贫困生晒国内外多地旅游照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在 2023 年,涉及的学生为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21 级本科生方某。该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据了解,该学生的贫困证明由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民政局、永丰县瑶田镇人民政府、瑶田镇梅坑村村委会盖章确认“情况属实”。贫困证明显示,该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于父亲外出务工的微薄收入维持,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够为其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事件发生后,浙大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工作。调查组面谈涉事学生,查阅有关材料,严格审查认定程序。他们以严谨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公正客观地处理此事。

在通报中,浙大明确表示对该生取消资助资格。决定的依据是该生存在《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合理消费行为。今年以来,该生有多次出行各地的情况,其中旅游 3 次。学院经过研究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资助对象的要求,因此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学生本人在面对此事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了书面检查。该生表示接受处理结果,认识到自己作为资助对象,不应该有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同时,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学校和其他真正需要资助的同学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1. 贫困生是否能享受高消费?网友对此的不同看法,如认为贫困生应低调务实、质疑其浪费资源等。

此次事件中,贫困生晒国内外旅游照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一部分网友认为贫困生应该低调务实,他们获得的资助是为了帮助其完成学业,而不是用于高消费的旅游。在大众观念中,贫困生的生活应该以满足基本的吃穿住行和学业需求为主,出国旅游等行为被视为非必要的高消费,与贫困生的身份不符。有网友质疑:“让这种一年去 20 多个地方旅游的人拿助学金,对得起每一个纳税人的钱吗?”他们觉得贫困生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资助,把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而不是去追求享受。

另一方面,也有网友认为每个人都有权享受生活,贫困生也不例外。他们指出,该学生的旅游费用部分来自勤工助学、奖学金等自己的收入,认为只要学生能够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且个人收入能够覆盖支出,那么在有结余的情况下,去旅游充实自我也无可厚非。

2. 学校举措是否合理?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分别阐述,分析学校背负的压力和责任。

对于学校取消该生资助资格的举措,存在支持和反对两种声音。

支持的一方认为学校的做法合理。学校的资助是为了帮助真正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该生的旅游行为显然超出了贫困生应有的消费范畴。出国旅行在大众观念中属于高消费,能承担这类消费的人不应被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不应占用有限的资助名额。学校及时调查处理此事,取消其资助资格,既维护了学校资助制度的公正性,也给其他学生一个警示。

反对的一方则认为学校的处理可能过于严格。他们觉得该学生可能在入学时家庭确实困难,符合受助标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定收入,去旅游也是为了拓宽视野、增长见识。而且学生也解释了部分旅游是因任务和社会实践,部分是因私出行且费用来自自己的存款。他们认为学校应该更加人性化地处理此事,而不是简单地取消资助资格。

学校在这件事情中也背负着一定的压力和责任。一方面,学校需要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到有需要的学生身上,维护资助制度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学校也需要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公正合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扶贫应扶到点子上,资助的意义和责任。

贫困生资助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对贫困学生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对他们追求知识、改变命运的助力。资助的责任在于确保资源真正流向有需要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践行党中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措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

如何更好地动态了解受助对象经济状况,完善资助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

可以借鉴泗阳县民政局、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上海江苏路街道等地的做法。明确核对对象,对享受资助对象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赡(抚)养人进行逐户全面排查完善,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明确数据安全,落实数据保密制度,做好存疑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未经调查核实直接将存疑数据当作认定依据。明确数据应用,通过反馈存疑数据,逐户逐人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救助政策,及时准确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协调机制,如乌兰察布市民政局成立市级低保信息核查专班,建立核查机制和联络员制度,下发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功能,实现数据共享核对机制。规范核查程序,坚持“无授权不核对”“无委托不核对”原则,逐级审核审批,严把社会救助政策关,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核对流程,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对象预警信息核查反馈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对象精准化、精细化管理,解决救助对象异地监管难的难题。提高核查效率,如乌兰察布市对全市核对平台进行“迁移上云”,使平台安全性更高,运行更快更稳,数据存储量加大,核查数据反馈率和数据精准度显著提高,对接相关部门数据,提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力度。

上海江苏路街道通过大数据赋能“动态监测”和“铁脚板”支撑政策找人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线上预警机制、夯实线下“主动发现”网络。选取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健康状况、就业情况等9大指标进行系统评估,精准识别辖区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依托“上海社区云”2.0平台,充实困难群众数据库和社会救助政策库、资源库,实时监测困难群众的贫困维度、困境指标,并将情况及时录入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综合评估系统。同时,以社区救助顾问、居委会网格员、楼组长和志愿者组成救助顾问队伍,主动发现并及时救助“沉默的少数”。

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如江苏路街道共设有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室和居民区救助顾问服务站,配备社区救助顾问,持续解决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供需对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联合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社区救助顾问项目培训,建立“1+1+1”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导则,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探索搭建快反工作架构,合力实现精准救助。严格落实社会救助近亲属备案制度,防范“关系救助”“人情救助”,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1+6+10”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核查长效模式,坚持将纪工委“守廉小程序”复审作为救助资金发放的前置环节。

聚焦个性化差异需求,开展“物质+服务+心理”救助。以社区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困难老人家庭、适龄就业救助对象、重大疾病家庭为服务清单,以困难家庭增能成长为目标,帮扶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定期与福利院联系,落实关爱服务;对于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分散供养老人,常态化关心特困老人生活状况,动态追踪老人日常需求,提供陪医就诊、业务办理等全程式、长效式、陪伴式的跟踪关爱服务。

对于贫困生受资助后的教育引导也至关重要。开展感恩教育,让贫困生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存在感恩之心,励志学习,做一名在社会上的有用之才。开展责任教育,培养贫困生的社会责任感,具体体现在对家庭、他人、集体的情感、态度、责任和义务上,多于他们交流,解决他们的疑问。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详细周到的贫困生资助措施,在助学金方面重点关照,优先奖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激励学生奋发学习;拓宽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和吸引困难学生更多参与勤工助学,缓解学生经济困难。制定针对性的学业帮扶计划,采取全过程、全体师生的共同育人机制,一人一方案,因人施教,因人破题,让学生感受到师生的关心关爱,端正学习态度,建立学习自信心。在经济帮扶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实现全方位育人。对于经济困难学生不仅在经济上资助他们,在思想教育上也帮助其建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实施资助与育人并举,扶智与扶志并行举措。

浙大贫困生晒旅游照被取消资助资格这一事件引发了我们对贫困生资助政策的深入思考。

一方面,这一事件提醒我们贫困生资助政策需要不断完善。资助的意义在于帮助真正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人才。在执行资助政策时,应明确核对对象,如对享受资助对象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赡(抚)养人进行全面排查完善,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落实数据保密制度,明确数据应用,建立核查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实现数据共享核对机制,规范核查流程,提高核查效率,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聚焦个性化差异需求,开展“物质+服务+心理”救助等。同时,国家也在不断调整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高奖学金奖励名额和标准,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力度等,这些举措都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资助的目标。

另一方面,对贫困生的正确引导至关重要。开展感恩教育,让贫困生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存在感恩之心,励志学习,做一名在社会上的有用之才。开展责任教育,培养贫困生的社会责任感,多于他们交流,解决他们的疑问。同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定详细周到的贫困生资助措施,在助学金方面重点关照,优先奖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激励学生奋发学习;拓宽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和吸引困难学生更多参与勤工助学,缓解学生经济困难。制定针对性的学业帮扶计划,采取全过程、全体师生的共同育人机制,一人一方案,因人施教,因人破题,让学生感受到师生的关心关爱,端正学习态度,建立学习自信心。在经济帮扶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实现全方位育人。对于经济困难学生不仅在经济上资助他们,在思想教育上也帮助其建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人生观,实施资助与育人并举,扶智与扶志并行举措。

总之,浙大贫困生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贫困生资助政策和教育引导的契机。我们应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加强对贫困生的正确引导,确保资助资源真正用到有需要的学生身上,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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