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办完退休手续后,社保局会把个人档案寄存到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通常是人社局下属的档案管理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或档案托管中心等。
但有些人退休后,个人档案没有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也没有档案管理机构愿意接收,不得不自已保存,这些人就是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的退休人员。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被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的职工,个人档案在单位超过时效期,会移交给社会就业局保存。
社会就业局是就业再就业的办事机构,同时也接收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其目的是方便这部分人再就业。在就业局存放的档案并不是永久存放,只要是办理退休提出的档案,就业局就不会再接收。道理很简单,退休人员不属于再就业人员,个人档案不在就业局的管理范围。
按照档案续存的管理原则,个人档案从哪里提出的就存放在哪里,也就是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被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办完退休手续后,就业局不再接收个人档案,其它档案管理机构也不愿意接收。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取消收费后,谁会没事找事做,管理不是指定又没有利益的档案。
这样一来,被开除、除名和自动离职的职工退休后,个人档案无处存放,不想自己保存都不行。好在退休后再查询档案的机会不多,只要不拆封,自己保存也是保存,这是没办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