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怀和体谅。因此,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所实施的犯罪,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酌情免于刑事处罚正是基于人道主义的情理考量,法律无外乎是法理和情理的融合,将情理排斥在法理之外的判决只会增加社会矛盾,而丧失维护社会良知公序的功能。
2023年11月16日9时许,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罗亚望与李某因债务纠纷发生争吵,罗亚望用右手击打李某左侧脸部,并损坏了李某的手机。第二天,罗亚望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被岳阳县公安局合并行政拘留十七日。
但是,一起普通的行政拘留案件却变成了一起后果严重的刑事案件。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岳阳县法院(2024)湘0621刑初158号判决书作了如下记载:
“19日上午,岳阳县公安局拘留所民警李宁和侯喟新带领被拘留人员开展拘室外活动。期间,罗亚望使用公用电话与家里联系,因电话声音听不清,将电话筒摔掉。
值勤民警口头警告罗亚望,罗亚望立即脱下身上的马甲朝两位民警李宁和侯喟冲过去,罗亚望用右手拳头朝侯喟新捶打多下,最后在李宁和侯喟新以及其他被拘留人员的合力之下将罗亚望制服在地。经鉴定,侯喟新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辅警侯喟新陈述:
‘不知是电话机声音太小还是什么原因,罗亚望将自己用的那台电话摔了,随后走到周维身边。因周维还在打电话,民警李宁便要周维打快点,怕罗亚望打电话有急事。周维挂断电话,罗亚望继续打电话,随后又将这台电话机摔了。
这时民警李宁要罗亚望不要摔电话。罗亚望便冲过来打我们,李宁拦了一下,罗亚望越过李宁朝我冲过来,用拳头击打我的面部,最后我和李宁一起将他制服,制服时他还一直打我们。不清楚罗亚望打我的原因,我们平时没有欺负罗亚望的行为,罗亚望打我的时候我也没有反击。’
而罗亚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此辩解:
‘放风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前妻,第一个打不通,接着我用第二个电话又打不通,我就把电话往地上一扔并骂我的前妻。
这时候李宁就骂我,侯喟新冲上来打我,接着他们拘留所的人就把我按在地上打还把我关到禁闭室。我当时是否动手我不记得了,反正是他们先骂的我,具体以监控视频为准,当时我在发病期间,具体情况不记得了。’
岳阳县拘留所民警易鹅保证言称:
‘放风时罗亚望在电话机旁打电话,因与其老婆吵架,将左边的电话机话筒摔到地上,并用拳头打了右边的电话机两下;值班民警李宁和辅警侯喟新看到后,民警李宁问罗亚望:你要干嘛?
罗亚望将身上的衣服一脱,手握成拳头就要冲过去打辅警侯喟新,李宁就挡在侯喟新前面抱住了罗亚望,罗亚望还在挥拳头向往侯喟新的头部捶打,好像击中了一下,场面太混乱,我没看清。随后,我就冲过去制止罗亚望,罗亚望的行为愈发激烈,随后,我和李宁、侯喟新将罗亚望制服后送往禁闭室。’
罗亚望称在和辅警侯喟新的扭打中也受了伤
当事人罗亚望反映,自己其实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者。被行政拘留之时,家属就将自己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告知了拘留所,并请拘留所特别留意自己的情绪状况。但是当时处于病发状态,自己并不能对行为进行控制。
对此,岳阳县看守所与罗亚望同监所人员夏某、高某、江某三人在法庭调查时均证明罗亚望精神不是很正常,经常发脾气经常闹,总觉得别人害了他。
那么,罗亚望到底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2023年11月9号,长沙南海医院从躁狂量表、孤独量表、强迫评定量表几个指标对罗亚望进行了鉴定,鉴定为有一定严重程度的躁狂症状的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
长沙南海医院对罗亚望作出的诊断
而岳阳县公安局委托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亦证明罗亚望被鉴定为双相心境(情感)障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岳阳县法院(2024)湘0621刑初158号判决书认为:
“罗亚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且造成一名警察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告人罗亚望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院决定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罗亚望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陈勇评论》认为,岳阳县法院(2024)湘0621刑初158号判决书对于该案的事实认定部分争议不大,但是对于岳阳县拘留所辅警侯喟新的身份认定上存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明确:“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显然,此处的人民警察是指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行使《人民警察法》规定职权的工作人员。
《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三条明确:“本条例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由此可见,当事人侯喟新的身份是警务辅助人员而不是人民警察,无法适用刑法规定的袭警罪对罗亚望进行定罪。
既然当事人侯喟新不是人民警察,那么普通公民遭受到伤害,构成轻微伤,也就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等措施。
其次,即使罗亚望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罗亚望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事发时处于躁狂性病发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刑法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包括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调查,罗亚望此前并未实施过违法犯罪的活动,没有任何犯罪前科,其社会危害性较小。除此之外,病情平复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具有过错,对此愿意赔礼道歉,还写了检讨书,但对方拒绝谅解。
罗亚望病发时行为不能自控损坏家中物件
因此,无论是从当事人侯喟新的身份还是罗亚望的疾病状况、无论是从法理还是情理方面来评判,岳阳县法院将罗亚望判处八个月的实刑是完全错误的,不符合刑事处罚谦抑性的基本原则。
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怀和体谅。因此,对于精神疾病患者所实施的犯罪,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酌情免于刑事处罚正是基于人道主义的情理考量,法律无外乎是法理和情理的融合,将情理排斥在法理之外的判决只会增加社会矛盾,而丧失维护社会良知公序的功能。
2024年10月26日,罗亚望在服刑八个月后刑满释放。他出狱后就向岳阳市中院提请上诉要求撤销岳阳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他形容这不公正的判决对自己是雪上加霜。生意失败的损失无法挽回,受到刑事处罚后,原单位的退休工资也将被取消。
“今后将一无所有,老无所依,我必须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罗亚望愤然说道。据悉,岳阳市中院尚未明确此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陈勇评论》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