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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6月16日晚,内蒙古牙克石红旗沟农场的天空被一片烟雾笼罩,大火染红了整片天空,几十个生命在这里消逝。
几名年轻的凶手连续杀害了27名无辜的农场职工,面对这些凶狠的施暴者,17名女知青为了活命竟主动脱下衣服迎合。这一案件被称为“6.16事件”,也正是6.16事件推动着当年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些年轻人实施暴行呢?这些凶手的下场又如何呢?
怨由心生1983年,为了解决牙克石林业管理局下属设计院知青的工作问题,林业管理局建立了红旗沟农场。由于待遇与福利较好,越来越多的青年加入到农场的队伍中来。农场的规模越来越大,俨然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但并不是农场里的所有青年都积极向上,也有趁机加入来混日子的人。于洪杰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爱干活,整日游手好闲,打架闹事,多次被公安局批评教育之后,被迫来农场干活,但他并不甘心待在农场。
但在农场的日子似乎并不舒心,农场像牢笼一样锁住于洪杰,阻止了他干一番自己的“事业”,这让他对农场的一切都心生怨恨。
太阳还未升起的时候,农场的青年们就陆陆续续的开始出工干活,听到声音的于洪杰烦躁的捂住耳朵,转了个身继续睡去,他觉得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于是他经常找曾经的朋友一起喝酒打闹。
1983年6月16日的下午,于洪杰、杨万春、韩立军三人相约一起喝酒吃饭。
同于洪杰一样,这两人也不是什么善茬,都是当地有名的混混。18岁的杨万岁虽然刚刚成年,但在三年前就已经因为盗窃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而同样18岁的韩立军在三年前也因持刀抢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三人相约到杨万春家中喝酒,喝到兴头上的时候几个人吵吵嚷嚷着要干一番事业。说干就干,几个人歪歪扭扭的走出家门,商量好要找人打一架。
这时候杨万春转身从家中拿出了从石料厂偷出来的几十根雷管和一根30米长的导火索。
行至门口时,案件的第四人王守礼出场。16岁的王守礼早已辍学,如今也经常跟着于洪江一起打架斗殴。
四人相遇之后一起又结伴到小饭馆喝了几瓶酒,本来就有几分醉意的三人醉的更严重,于洪杰向王守礼表示自己要出一口气,问王守礼跟不跟他去,王守礼整日闲来无事,当然说好。
打架的时候人越多越有气势,于是于洪杰、杨万春、韩立军、王守礼四人打算集结更多的人晚上干一票大的。
于洪杰的邻居,15岁的初中生王玉生正是个好人选,几人到了王玉生家中叫王玉生,看到于洪杰之后,王玉生没多想就答应跟着一起去了。几人又到达砖厂叫来了于洪杰的好友杜小峰,并将杜小峰的工友包达山也叫了过去。
此时夜晚已经来临,于洪杰、杨万春、韩立军、王守礼、杜小峰、王玉生、包达山以及在半路上被于洪杰胁迫前往的张光祖与李亮明集合在一起,这些人中只有于洪杰、杨万春、韩立军、杜小峰成年,其余皆未成年。
几个人往红旗渠农场走去,要为于洪杰出口气,狠狠的打一架。那么既然只是打架,又为什么发生27人被杀的惨案?
原来在酒精的麻痹下于洪杰早已失了心智,酒精将他的欲望与仇恨放大,他朝着几人大喊要杀了农场的人泄愤,杨万春与韩立军跟着叫好,王玉生因为害怕吵着要离开,但被于洪杰用刀子顶着被迫来到了农场。
惨案发生夜已经深了,红旗沟农场的居民们大多数已经进入了梦乡,他们不知道的是危险正在悄悄向他们逼近。
于洪杰一行人已经悄悄抵达了宿舍楼,他们拿出刀、锤子等作案工具先进了6号宿舍,将正在熟睡的李晓东叫起来要求其参与作案,但李晓东表示拒绝,与此同时,同行的王守礼也表示不愿意杀人。
无论他们怎样打骂这两个人,他们都不愿意参与,于是杨万春便将两人捆在了床上,跟其余7人一起往农场的其他地方走去,打算实施行动。
首先被攻击的是10号宿舍,正在熟睡的职工潘亮甚至没有发现有人悄悄打开他的房门便被乱刀砍死,被吵醒后目睹了全过程的室友赵波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刀就落在了身上,一命呜呼。
之后几人又走向了8号宿舍,职工王元章、孙贵以及弟弟孙友都被乱刀砍死,惨叫声吵醒了住在附近宿舍的农场指导员王华忠,他穿上衣服打算看看出了什么事,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
几个浑身是血的青年朝他走来,眼里带着嗜血的光芒,手上的武器还在往下滴血,“于洪杰?你要干什么!”边说边打算回屋拿猎枪,但可惜的是还没有碰到枪就被几人砍死了。
整个农场弥漫着血腥味,夜色深不见底,似乎能将红旗沟农场吞没。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红旗沟农场的男人们就已经全部被杀掉,只留下十七个女知青。惨叫声在农场此起彼伏,女知青们早已猜测到了一切,悄悄蜷缩着身体不敢说话。
昔日工友全部惨死,这十七名女知青的下场又该如何?
将农场的男职工全部杀死之后,于洪杰一行人深知自己罪孽深重,肯定难逃一死,但要么“名垂青史,要么遗臭万年”,在残暴的杀害了几十名职工之后,几个人并没有收手。
他们来到了女职工宿舍,找到了几张纸开始写下遗书,写完之后一并交给了女职工丁枝。做完这些,几人将农场中值钱的东西全都搜刮出来,其余的也都被打砸干净。
于洪杰看着满是鲜血,一片狼藉的农场,喝的酒也醒了不少,但如今事情已成定局,他同其余几人将炸药布置在角落里,并围着农场开始撒汽油——他们打算毁了红旗沟农场。
布置完一切之后,他们注意到了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知青们。在于洪杰的带领下,几人将所有的女知青关进了菜窖里,随后又将被关在宿舍楼里的王守礼和李晓东也带了过去。
太阳从草原上升起,早晨的草原一片生机勃勃。
红旗沟农场附近生产队的放牧员刚刚下马,准备进农场的时候就被埋伏在门口的于洪杰一行人乱刀砍死,鲜血染红了草地,阳光打在自草尖上滑落的血滴,泛出晶莹剔透的光,这名无辜的放牧员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草原上。
中午时,另一名生产队的三名小伙子开着拖拉机来农场借柴油,又被同样埋伏在门口的几人砍死。又杀了几个人之后,他们想起了被关在菜窖里的十几名女知青。
韩立军带着其他6个人挑选了几名漂亮的女知青带到了别的房间,开始了惨无人道的强奸、轮奸,在场的几名女知青为了活命被迫主动脱下衣服,但可惜的是命运并没有垂怜她们。
在安置好了几个人的尸体之后,于洪杰进屋就看到了这样的景象,顿时暴怒,宁愿杀人也不能欺负女人的思想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这样做无疑是败坏自己的形象。
但在韩立军的劝说之下,于洪杰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强迫最漂亮的一名女知青王晓凤让其脱下衣服,之后同她发生了关系。怕自己的形象败坏,于洪杰其他几人一起将这六名女知青全部杀害。
返回到菜窖,几名活着的女知青瑟瑟发抖,几乎也要脱掉衣服求饶,但他们并没有继续实施暴行,而是将被关押的剩下的女知青全部放走。
拿着火柴点燃了之前布置好的炸弹和燃油,韩立军被当场炸死,于洪杰被炸成重伤。
滚滚浓烟升起,火光包围了红旗沟农场,爆炸声将周围的牧民吵醒,人们不知道的是,昔日繁华的红旗沟农场已然陨灭。身受重伤的于洪杰被警方抓了个正着,其余逃跑的6人也陆陆续续被捕归案。
6.16红旗沟特大凶杀案震惊了全国上下,也正是这一案件的发生推动了扫黑除恶的快速开展,时隔一个月之后的7.17,国家正式签发了严打指示。
法律分析犯下如此罪行,几人受到了怎样的惩罚呢?
以往的资料显示,案犯于洪杰、杨万春、杜晓峰被判处死刑,其余案犯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也就是说除了三人被判处死刑之外,其余犯罪分子都没有为死去的农场职工们“偿命”也没有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妇女付出代价,这是什么原因?
已知本案件发生于1983年,此时我国实行的是1979年旧刑法,而根据1979年旧刑法的规定,犯罪人的年龄不满18周岁时不适用死刑,1983年内蒙古特大凶杀案中只有四人已满18周岁,其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既然不适用死刑,那么这些人的行为又构成哪些罪名呢?被判处相关罪名的依据是什么?
于洪杰、杨万春、杜小峰、韩立军四人共同商量并教嗦、胁迫其余几名未成年人共同故意杀害红旗沟农场的职工,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几人构成共同犯罪,这四人组织指挥了红旗沟特大凶杀案,属于本次犯罪的主犯,无论是犯罪的主犯,还是教唆胁迫行为都属于加重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除此之外,几人还犯有强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数罪并罚从一重的原则,主犯中存活的三人被判处死刑,以及其余人被判处的刑罚都是合理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企图触碰法律的底线,不然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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