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位女子,自幼跟随母亲学习包粽子,技艺精湛,备受亲朋邻里赞誉。她凭借这门手艺,走上了售卖粽子的创业之路,日子也过得愈发红火。她在网上接到了一笔高达4650元的大订单,买家却以粽子不符合标准为由,要求她退款并赔偿十倍金额,总计高达46500元。她不禁疑惑:“这世间,难道真的还有天理吗?”
【案件回顾】彭女士是一位勤劳能干的女子,从小跟着母亲学习包粽子,手艺十分精湛。
大学毕业后,她并没有选择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将包粽子这门手艺发扬光大,开始了自己的小本生意。由于粽子味道正宗、口感独特,彭女士的粽子很快便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喜爱和认可。
就在彭女士满怀信心地憧憬着未来时,一笔看似平常的大单却给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扰。
一天,一位网上买家一次性购买了16盒粽子,总价高达4650元。彭女士满心欢喜地赶制粽子,期待着买家的好评和再次光顾。
就在彭女士满怀期待地等待买家好评时,却收到了一个令她意想不到的消息。买家收到粽子后,连尝都没尝一下,便直接以“三无食品”为由向彭女士提出了索赔要求,要求她退一赔十共计3.5万元。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彭女士措手不及,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包的粽子怎么会变成“三无食品”呢?
【以案释法】按照《食品安全法》第68条与第148条的相关规定,食品包装需详尽标注各项信息,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
彭女士似乎确实违反了法规,退一赔十的诉求似乎站得住脚。
然而,本案情况特殊之处在于,起诉者的身份疑为专业打假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真正的消费者是指那些为生活需求而购买和使用商品的人。由于本案中的买家未能提供大量购买粽子的合理理由,因此其消费者身份存疑,进而彭女士无需支付十倍的赔偿。
最终,法院作出裁决:买家需退回粽子,彭女士退还买家4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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