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年仅11岁的小李,因感冒不适,独自前往家门口的连锁药房购买感冒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店员竟一次性为他取出了16盒感冒药,总价高达1380元。小李的家长发现这一情况后,愤怒地前往药房要求解释,却遭到店员冷漠的回应:“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你们不要无理取闹!”
小李,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感冒十多天仍未好转的情况下,决定自行前往药房购药。
小李走进药房时,走到柜台前,他拿着父亲的医保卡,声音略显稚嫩地说:“阿姨,我感冒了,想买点感冒药。”
店员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在他手中的医保卡上停留了一下,然后随手从货架上拿了几盒药,放在柜台上。
小李看了看那些药,有些疑惑地问:“阿姨,我需要这么多吗?”
店员不耐烦地挥挥手:“这些都是针对你感冒症状的,拿回去吃吧。”
小李虽然有些不安,但想到自己的感冒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便也没有多说什么,拿起药袋准备离开。
当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父亲李先生时,李先生愤怒不已。他立刻带着小李回到药房,要求店员解释。
李先生愤怒地质问店员:“你们怎么能给一个11岁的孩子开这么多药?你们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
店员却不以为意地回答:“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他自愿买的,我们有什么办法?”
李先生更加愤怒了:“他还是个孩子,他知道需要买这么多药吗?你们这是在利用他的无知!”
店员却不屑地冷笑一声:“买药的是你儿子,又不是我们逼他的。你们不要在这里无理取闹了。”
从法律的角度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小李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的权利。
在这起事件中,药房却完全忽视了这些权利。他们不仅没有向小李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还利用他的无知进行过度销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看,药房在处理未成年人购药时应该更加谨慎和负责。
他们应该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年龄和经验不足,避免利用他们的无知进行过度销售。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药房却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针对这起事件,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尽快给李先生一个答复。
我们不禁要问,作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关键一环,药房的职业操守何在?为何会出现如此荒谬的过度销售行为?
网友A:“药房作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的重要环节,应该承担起更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这种过度销售的行为简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践踏!”
网友B:“我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药房总是想方设法多卖药,根本不管我们是否真的需要。这种行为真是太可恶了!”
网友“C“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我们应该更加关注他们的权益。药房在销售药品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年龄和经验不足,避免利用他们的无知进行过度销售。”
读者朋友们,你们对于这起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们的观点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