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山西沁县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
十几亿的人口基数,每天发生的类似案件数不胜数,一般情况下都很难上热搜。
然而这起案件却在2天之后的6月5日被某官媒报道,进而升级成全网热搜。
这一切,只因为标题里面的4个字。
新闻的内容也相当简单:
嫌疑人在小区持刀将受害者刺死。
刺死,而不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意味着受害者当场就去世了。
新闻的内容里面并没有就案件发生的背景原因进行任何披露,只是在后面强调了受害者的身份。
然后这个新闻就成为全网热搜。
是哪四个字,读者们可以先猜一猜。
从新闻内容来看,正常人肯定是看不出到底谁是谁非。
然而仅仅因为官媒标注受害人身份的四个字,评论区的内容令人叹为观止:
网友a:没有伤及无辜,好样的。(公然给行凶者站台)
网友b:这种人在古代叫做侠客……(刺死人,在尚未公布事情缘由时,直接把杀人者叫做侠客)
网友c和d:今晚加餐,吃顿好的!(多么灭绝人性,才能在一起尚不知孰是孰非的凶杀案下面留下这样的评论?)
最令人心生寒意的是,为这些发言网友点赞支持的数不胜数。
这在其他的凶杀案中,是绝对不可能这么一边倒的。
哪怕是当下最为割裂的男女对立话题,也总有人能用抛开事实不谈为另一方辩解。
但是这条新闻下面,评论内容高度统一。
而且不仅仅是某一个平台的问题,在很多平台这条新闻下面都是大同小异的评论内容。
再看下沁县公安的警情通报,原文里并没有刻意强调受害者的身份,这份通报发布的当天(6月4日)也就并没有在互联网上有多少动静。
(图源沁县公安官微)
直到某个官媒在尚未搞清楚事件来龙去脉的时候,为了它们自己心知肚明的流量,借着新闻报道的名义,将受害者的身份强行塞进去,从而击中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的某些情绪。
从新闻传播的角度来讲,这四个字简直就是给新闻插上了翅膀,传得人尽皆知。
似乎受害者是十恶不赦的罪大恶极之人,让人恨不得除之后快。
然而,事情的真相呢?
新闻媒体只负责煽动网友的情绪,不负责报道事情真相吗?
对不起。
还真就这样。
直到6月5日,众多媒体跟进,迫于舆论压力,沁县公布了部分案件内容。
也明白那四个字到底是什么了。
(图源红网)
即便这样,还有人在评论区评论:
因公牺牲的原因很简单:
受害人郭某的公务里面有负责清理违规占有国有房屋工作,行凶人安某属于违规占有人。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公务,安某会对郭某行凶吗?
这么简单的因果关系,可评论区仍然处于极度偏激的情绪状态。
某些官媒为了流量肆意煽动民众情绪铤而走险,在现实中情绪无法排解的网友被牵着鼻子走。
这种现象不是一天两天了,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治理?
仗着所谓官媒,有证件,就可以胡作非为吗?
只能说,玩火者必将自焚。
呵[点赞]
还是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