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与镇干部前男友在车内发生关系被打,经鉴定女子构成轻伤二级,当地检方却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打人者,此事一度让网友恨得“牙痒痒”,无数人为女子鸣不平!

时隔半个月,此事引来了新进展!也疑似引来了反转!
官方用近500字的通报详细还原了此事的来龙去脉和最新处理结果,当你认真看完这份通报就会明白一个道理:不是谁举报谁就有理!

1、唐某某生于1976年,刘某某生于1982年,双方都是公职人员,男的48岁了,女的42岁了!
按理说他们都已经是有家庭的人了,孩子应该都上大学了吧,万万没想到二人可以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达5年之久。双方家人难道没发现吗?

有人可能会说,他们俩也许未婚,也许离异了也不一定啊。
请注意官方通报用词: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双方都是单身,那就是正当男女关系了!

2、双方因为情感纠葛在车里发生冲突,导致刘某某面部受伤,随后唐某某赔偿了刘某某一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书面和解协议。
万万没想到的是,刘某某收下钱之后却向公安机关报案了,称被唐某某殴打,这多少有点缺乏“契约精神”吧?要么不收钱,收钱了就别再找别人麻烦了!

3、最后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事居然成为了“悬案”,双方各执一词,刘某某称唐某故意用拳头殴打自己,而唐某某则说自己是用胳膊抵挡刘某某抓挠自己时不小心碰伤了她。
要知道谁在说谎,最有力的证据是现场视频监控,可是联合调查组经多方取证,没有获取到视频监控,也没有找到第三方证人,所以这事就说不清了!
很难想象,现在的车子里面没有行车记录仪,就算没有,那么地下停车场也有监控视频啊,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地下停车场的监控视频可以把每一辆车里面发生的情况清楚地拍下来。

这件事没有赢家,涉事双方都被处分了(唐某某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刘某某政务撤职)。
最后有一个疑问,谁知道“政务撤职”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