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经济”一词已经包含通常对美学的理解,在最广泛意义上接受社会现实的美学化。
“侵入我们周边环境的任何设计,都会影响我们的感受”。这意味着,“你发现自己身处的任何空间所附带的任何氛围都和美学相关。
而照明设计所构建的光环境,必然也有其独特的美学。
做生活的追光者,把春天请进家中做客,自然与光的对话,于耳边悄然呢喃,讲述光阴里的幸福故事。
作为繁华都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来定义照明美学的术语和因素都提到氛围与知觉,而被更多提及的词汇是感官知觉。
通常而言,光环境氛围美学面对的对象是物体,但非仅限于物体,彩色照明以某种光的形式照亮夜晚的建筑。
而被照亮的“事物”,如果你细细去倾听,总是具有一种在既定环境中表达自我的强烈渴望。
它们仍是它们自己,但它们还发出了一些超越自己核心的特质。
发出特质的存在范围很难清楚地确定,只有当观众接近受氛围影响的区域时,会发现它和空间的关系,此时这一切才会被感知到。
建筑的客观特性,如比例、颜色、形式和光共同构成氛围。
氛围有时可归为具有空间维度的某种物理性。有时,氛围仅呈现彩色的空间。在这个方面,美学发展成为一种特别用于支持照亮的建筑,而不是要对所有客观的特性进行单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