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湖滨花园业委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请业主大会审阅

张海涛看房产 2024-03-26 00:32:38

岁月如梭,2023年就这样一晃眼过去了。这一年,我们业委会经历了自2018年成立以来最艰辛的工作,同时,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不敢向业主们邀功,也不敢向社会其他业委会同仁献丑,但是,该对我们自己团队一年来辛苦付出予以肯定的,一点也不能少,因为我们值得!

下面,由湖滨花园业委会向全体业主作工作报告,详情如下:

2023年1月12日:发布《关于筹集起诉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案件受理费的公告》。

2023年1月13、14日:向业主筹集到借款67960元,用于诉半岛壹号物业公司。

2023年2月2日:跟进《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文件,原草案的涉违法条款全部删除。

2023年2月3日:违法要求辖区业委会备案要提供委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问题。

2023年2月8日:业委会备案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被取消。

2023年2月9日:征求业主对电梯广告商提出的“把原48元/个广告位/月降到40元/个广告位/月”要求的意见,并公示《电梯框架广告合作价格调整说明函》、《电梯平面广告 位出租协议》。

2023年2月10日:发布《关于安装汽车充电桩选址地点的公告》征求业主意见。

2023年2月23日:发布《湖滨花园小区业主公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建前公告》,公示选址、收费方案、几家投标单位的电桩建设合同草案。

2023年2月14日:宣传立法基层联系点让更多市民关注和参与立法、修法事宜。

2023年2月16日:发出《关于责令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函》,要求对1栋商铺业主非法破坏公共花园绿地和开后门的问题。

2023年2月17日:发出《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其依法履职查处2401和3602别墅非法侵占公共花园绿地违建问题。

2023年2月21日:确认并公告选定的汽车电桩建设单位。

2023 年2月24日:提出“关于惠阳滨水公园四期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问题”的注意事项,要求公园绿地水平不得高于小区内地坪,防止绿化水倒灌进小区损害地库墙体。

2023年2月25日:应惠阳区淡水供电所要求,对地面业主公共停车位进行标号管理并发布公告。

2023年3月3日:宣传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如何提交审查地方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操作方法。

2023年3月4日:根据惠阳供电所的要求修订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项目合同》的条款,重新协调分配电桩安装的数量及标准。

2023年3月5日:参加惠州市第七次业主委员会座谈会,与市内各区(县)、街道(镇)的业主分享和交流业委会工作中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2023年3月6日: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年度业主大会会议议题的公告》,向业主征求意见。

2023年3月7日:因物业公司拒绝开具《公共设施施工许可证》配合业委会推进建设公用汽车充电桩问题,发文让全体业主共同监督工作。

2023年3月11日: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确认小区维修资金公共账户的缴费余额及业主缴费情况,得知幼儿园、会所(商业楼)未缴纳维修资金。

2023年3月12日:公共汽车充电桩项目开始施工。

2023年3月15日:以业委会名义在淡水供电所完成公共电桩用电的开户装表申请工作。

2023年3月16日:发布《关于业委会主任起诉业主侵害主任人格权的公告》,让大家知道业主群不是法外之地,不能无任何证据就开始诋毁、攻击业主。

2023年3月18日:跟进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进度发布进度公告。

2023年3月20日:《市住建【2021】158号》文件确认要废止,学习新的执行文件精神。

2023年3月21日:1、跟进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埋线工作完工。

2、发文呼吁广大业主多学习“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023年3月22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业委会参与修订工作,提交修改建议。

2023年3月25日:发文揭露小区规划和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

2023年3月26日:发文揭露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3年3月27日:发文揭露小区竣工图与现场实物存在不符的一些问题。

2023年3月29日:拿到关于《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条例》一些涉违反上位法的条款的合法性审查结果的答复书,确认《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参选业委会要按时缴纳物业费”的规定违法,要删除或修订。

2023年4月3日:因业委会无法获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而不能开具发票问题

2023年4月6日: 关于小区扩容的信息公开答复书——“未制作或获取过湖滨花园项目扩容申请书批复文件”。

2023年4月8日:发出《行政处罚申请书》,要求其依法履职查处1栋商铺租户违建的问题。

2023年4月10日:业委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建设方对用汽车充电桩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2023年4月11日:发布公用汽车充电桩的收费标准dui公告。

2023年4月12日:业委会向淡水物业所、半岛物业公司发函要求停用原由业委会牵头向供电所申请在人防车库安装的私人汽车充电桩,并告知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2023年4月15日:申请审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合法性。

2023年4月20日:公开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的账单。

2023年4月21日:起诉半岛壹号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442万的官司立案。

2023年4月22日:办事处的《街道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办法(试行)》文件涉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问题。

2023年4月26日:发布依申请信息公开获取废止《惠市住建【2021】158号》、《惠市住建【2022】179号》文件的通知文件。

2023年4月27日:为解决小区别墅业主的疑虑问题,发布《关于小区业主合理利用空间装修问题的声明》,明确业委会的职责和权限边界。

2023年4月29日:因不依法履职问题向行政复议申请被受理。

2023年5月3日:发布通知向业主征集半岛壹号采取违法方式收取车费的证据。

2023年5月4日:申请信息公开获取到《小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对小区目前的竣工情况进行核实。

2023年5月5日:不依法履职查处半岛壹号公司价格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提交行政诉讼申请。

2023年5月7日:业委会监督下, 街道办执法队向1栋违建业主开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3年5月8日:投诉滨水公园开放后的噪音扰民问题。

2023年5月9日:答复关于1栋商铺违建问题。

2023年5月11日:不依法履职问题行政复议申请被受理。

2023年5月17日:因小区二期业主常投诉排污井喷粪问题,向依申请公开获取《湖滨花园奥曲项目城镇污水排入管网许可证》,最后得知本小区交付10年了仍在非法排污。

2023年5月23日:举报物业公司非法收取二次加压水费问题。

2023年5月24日:起诉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442万的官司被一审法院以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业委会提起上诉。

2023年5月25日:发函要求撤销其联合发布的《关于湖滨花园小区现届业委会主任是业主身份问题的整改通知》。

2023年5月26日:申请审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法性。

2023年5月29日:发布停用小区二期地下人防车库3人电桩的公告。

2023年6月1日:提交涉违规竣工验收的问题。

2023年6月2日:税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6月3日:发出《要求依法履职尽职查处湖滨花园小区商铺违建问题的监督函》。

2023年6月4日:1、公布《湖滨花园关于承接小区卫生清洁和绿化养护业务工作的维信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半岛壹号物业公司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2、发布《关于小区一期9台电梯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更换补偿链问题的公告》。

2023年6月7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期电单车充电收费标准,把费用降一半。

2023年6月16日:就《关于湖滨花园小区现届业委会主任是业主身份问题的整改通知》且拒绝撤销的问题,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6月20日:解决业委会开发票问题。

2023年6月25日:监督物业公司更新一期的门禁设备,发布通知业主自行购买室内机。

2023年6月27日:有业主想租用地库空闲位置使用,公开征求业主意见。

2023年6月28日:因不依法履职问题对行政复议答复不服,业委会会议决议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6月30日:发布《湖滨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意见征求稿)》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2023年7月5日:监督物业公司清洗二次供水蓄水池。

2023年7月7日:参加“业委会履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

2023年7月10日:因不依法履职问题行政复议答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7月12日:发文披露纪检督察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问题。

2023年7月14日:关于物业公司违反价格法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问题向其发函沟通要求改正。

2023年7月18日:发布宣传关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法院认可的开会方式以及有效送达认定和参与认定。

2023年7月19日:申请公开《湖滨花园小区项目竣工结算书(决算书)》被拒。

2023年7月20日:发布文章指导业委会办理临时纳税登记手续及申请办开票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

2023年7月25日:请求协助解决“业委会发票专用章”的刻制问题。

2023年7月26日:完成刻制“业委会发票专用章”。

2023年7月29日:要求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规约排查、整改违规安装空调外机和违规排放空调冷凝水的问题。

2023年7月30日:发布行政答辩状监督行政不作为的问题。

2023年7月26日:因公共绿化用水不正常,要求物业公司排查整改,物业公司拒不执行,拆除二期绿化用水计量表。

2023年8月7日:业委会起诉物业公司非法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官司被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业委会不服,提交再诉申请,坚决争取合法权益。

2023年8月10日:因不依法履职被强制要求进行诉前调解,业委会拒绝调解。

2023年8月12日:小区灯箱广告商请求终止合同并撤场,业委会保留灯箱广告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

2023年8月13日:小区一期9台电梯需要使用维修资金更换补偿链,业委会拒绝支付鉴定费,因为肉眼可见的问题,再鉴定属于多余和浪费维修资金行为。

2023年8月17日:业委会委员协助那个信息给南方都市报报道小区违建问题。

2023年8月18日: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建议修改《市供用电条例(草案)》。

2023年8月23日:不依法履职查处价格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的开庭。

2023年9月2日:跟进督促物业公司加强防洪工作,提醒业主随时共同抗洪。

2023年9月8日:要求物业公司对地面业主公共车位和开发商产权车位进行区分管理。

2023年9月11日:业委会督物业公司启用道闸对地面业主公共车位和开发商产权车位进行区分管理。

2023年9月12日:业委会与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加入银行白名单,让业主享受低息的业主款政策。

2023年9月15日: 物业公司迫于压力向业委会作出答复,不承认地面车位及人防车位权属全体业主。

2023年9月19日:就税务不予公开信息问题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立案。

2023年9月22日:提交向省厅去函通知停止实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明确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2023年9月24日:就不依法履职查处价格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的补交证据的问题提交质证意见书。

2023年10月7日:执法局行政诉讼案件立案。

2023年10月9日: 小区地面业主公共停车位公用汽车充电桩场地7、8、9月份的金收入公示。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湖滨花园小区现届业委会主任是业主身份问题的整改通知》且拒绝撤销侵害业委会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23年10月20日: 召开“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主大会暨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举会议会前准备工作”的业委会会议。

2023年10月21日: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湖滨花园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要求半岛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车辆的管理。

2023年11月7日:提交关于《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修改意见。

2023年11月10日: 提交关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

2023年11月18日:邮寄《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结果的咨询函》跟进几个涉违法文件的审查情况。

2023年11月23日:不依法履职查处价格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被 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结合实际不上诉,因为再诉也是这般的无能为力。

2023年11月28日:因不依法履职问题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23年11月30日:向省厅提交意见,要求其答复“业委会备案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是行政许可?还是告知性行为?)。

2023年12月2日:发布《湖滨花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草案)》再次征求业主意见。

2023年12月4日:发文披露小区人防工程设施现在存在的问题。

2023年12月6日:申请公开《自然资源部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文件,该文件再次明确了权属全体业主的公共建筑的登记规定,对全国各小区业主自治有很大帮助。

2023年12月6日:发布的涉违法文件错误指导辖区内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工作。

待续 。。。。。。。。。。。。。

去年定下的目标,受到严重影响而没能完成。目前,该案件的判决书也还没有下来,只要咱们不放弃、不泄气,终究会争取到本该属于我们湖滨人的胜利,拿回属于我们共同的东西!

这里,业委会向广大业主说明一下,此前业委会向广大业主家人借的用于打官司的67960元钱一分未动,起诉时已向法院缴纳的42160元,依然是我们的钱。如果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我们就基本胜诉了,如果再被裁定驳回,我们就只能另案再起诉,诉讼费42160元领回。

不过,本届业委会的任期将于2024年9月20日届满,接下来的换届改选工作,有很多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大家共同决议, 还需要广大业主们的鼎力支持,大家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勇往直前争取业主合法权益的动力和保障。

这里,业委会全体委员感谢业主们对我们4年多来工作的支持,感谢亲爱的湖滨家人们!!!

0 阅读:0

张海涛看房产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