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话:地下停车场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扣除

张海涛看房产 2024-03-24 17:05:50

正文:你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会把停车场建设成本算进房价里吗?告诉你,在一些开发商那里,房价里可能装满了停车场建设的种种“猫腻”哦!为保障大家的权益,税务总局特别提醒广大买房者和业主们,有权利也有必要查询这些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建设成本等费用纳入(房价)增值税扣除的,产权或使用权有可能归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查询相关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207号)规定:“对于停车场(车库),仅转让使用权或出租使用期限与建造商品房同等期限的,应按规定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合理计算分摊的相关成本、费用。”业委会作为全体业主的法定代表组织,有权代表全体业主申请查询。郑东新区大有路8号恒通新城项目,已经把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成本纳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好消息来了!如今,经过税务总局详细调查核实后证实,确认这个项目的确存在地下停车场建设列入成本现象。

有句话说,不怕查,就怕查出问题。这样看来,而对于广大的业主们来说,你们也可以放心查看你家的楼盘是否也存在这样的行为,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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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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