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区划对应正处规格,副处级相当于县级副职。一个县有多少副处级干部?
一、副处实职(22-30人)
主要集中在县四家班子中。
1、县委(7人)。县委副处职干部主要指县委常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市县两级党委常委名额为9至11人。剔除县委书记、县长两名正处级干部以及军方常委三人外,县委副处职人数基本保持在7个左右,包括县委副书记1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委办等6个常委部门正职,职数相对固定。
2、县政府(6-8人):一个中等规模的县政府领导班子通常是1正6副格局,最多不会超过1正8副。除县长是正处职外,其他包括常务副县长、常委副县长在内的副县长都是副处职。
3、县人大(4-6人)。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班子代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核定职数一般为1正4副,最多不超过6副。人大常委会主任是正处级干部,副主任为副处。
4、县政协(4-6人)。政协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与议政。县级政协领导班子配备与人大相仿,一般是1正4副,因工作需要可配备6副。政协主席为正处职,副主席则是副处职。
5、其他副处职(1-3人)。除了四家班子副职,很多县还有工业区、开发区、水库移民管理区等非常规机构,领导一般也会高配副处级,单列或者纳入县政府领导序列管理。
合计四家班子及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大约是22-30名。
二、副处级干部
公务员职级并行后,除了副处实职,县里还有很多副处待遇的职级公务员,即三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因为他们享受了副处级工资待遇,以后大概率会提拔到副处实职,相当于“准副处”,如乡镇党委书记兼四级调研员;部分也是从副处级领导岗位转岗而来,不仅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也能享受副处级领导相关工作待遇,比如干部管理权限为市管,办公用房保留副处级领导标准,也可以将他们统一视为副处级干部。
此部分“副处级干部”有一定数量。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县乡两级三级和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假设一个县有1500名公务员,按照上述比例配置,意味着一个县最高可配150名三、四级调研员,其中,三级调研员最多可达60名。
加上实职副处30名,意味着一个县享受副处待遇的干部最少也有1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