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杀留官方论福。去官留杀有威权。
逢伤官反得夫星,乃财命有气。
遇梟神而丧子息,福薄无后而孤。
官杀混杂一般多是命盘中忌讳的地方。
但是官杀在混杂情况下可以取清,
反倒是由浊变清,由贱转贵。
取清是去一留一,
去哪个留哪个,
都是有不同对应的。
去杀留官,
官是富贵正神,
多主平安吉祥,
其贵不险,
因此,此时之贵是福贵。
去官留杀呢?
也是取清,
但是官为正,杀为偏。
杀虽偏虽险,但有权威,有威势,
所谓富贵险中求,
所以此贵比官贵要更大,更重,更让人钦佩。
第二句是论女命,
女命的夫星是正官星,
但如果盘中有伤官星,
那么基本上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命局中财星旺盛,
财星可以化伤官之气,转而生官,
所以以财为通关,伤之气最后反而加重官之威。
一种是命局中有官有伤,但此时还有印,
伤和印都明透,
于是印制伤护官。
这都是官逢伤星但不忌伤的组合。
所以这里说财命有气,
也就是伤为财源,命也有根气。
这里为啥说命有根气?
这里需要辨证的一点来看的是,
在古代,女命以夫为纲,以夫为命,
夫有命,则己有命。
因此,官星无气的话,则己命无气。
这里说财命有气,即指财有气,官也有气。
第三句还是说女命,
女命如果遇到枭神,
所谓枭神,夺食才叫枭,
因此,女命遇枭,
食则危矣,
食危则子危。
因此,女命枭盛夺食,
多福薄,容易无后。
以上这些断语很多适应于古代的情景,
在现代,则往往有偏差,
当然,吉凶定性还是无差别,
就是没有这么凶。
下面看看两个例子:
坤造:戊子 丙辰 乙亥 戊寅;
乙生辰月,透出丙火伤官,年时戊土财星高透,
在戊申年,见申金正官夫星,
又合进夫妻宫,此年结婚。
坤造:庚寅 辛巳 乙丑 壬午;
乙生巳月,透出庚金,以庚为官,
寅巳作为丙火强根,
看起来有伤夫星。
然而此时官杀明透混杂,
此时喜伤官去官留杀,
也就是庚金被制,
为什么不是辛金呢?
因为,巳丑拱合辛金,
辛金之势增添,
所以庚金被比下去了。
再加上壬水护官生身,
仍是一大势力,
官可无碍,
在甲寅年,寅丑暗合,
乙甲阴阳配,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