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洛阳的古都地位一直备受关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以及考古发现,关于洛阳“十五朝古都”的学术探讨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传统的十三朝古都构成
长期以来,官方和主流观点均认定洛阳为十三朝古都。这十三朝分别是:夏、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这一结论的得出有着坚实的依据,一方面,大量的历史文献对这些朝代定都洛阳的史实有着明确记载;另一方面,都城遗址的考古发掘成果,也为这些朝代在洛阳建都提供了确凿的实物证据 ,二者相互印证,夯实了洛阳作为十三朝古都的地位。
新增两朝纳入的依据
部分近现代学者主张将洛阳视为十五朝古都,即在传统十三朝的基础上,增加西汉(初期)与武周这两个时期:
西汉(初期)
公元前202年,汉高祖刘邦曾短暂定都洛阳,时长约3个月,随后才迁都长安。尽管这段定都时间较为短暂,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洛阳在西汉初期作为政治中心,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地位值得被重新审视,不应被忽视。
武周(武则天时期)
公元690 - 705年,武则天改唐为周,将都城定在洛阳,并将洛阳称为“神都”。这一时期,洛阳不仅在政治上成为全国的核心,武则天还对都城格局进行了大规模的重构,修建了明堂、天枢等标志性建筑。基于武周政权的独立性,以及其对洛阳城市建设的深远影响,部分学者认为武周应被视作一个独立的朝代,纳入洛阳古都的历史序列中。
学术争议与支持观点
支持十五朝说的依据
支持“十五朝古都”说法的学者,通过对《史记》《资治通鉴》等历史文献的交叉验证,进一步确认了西汉初期定都洛阳的史实。同时,隋唐洛阳城遗址中武周时期的建筑遗存等考古发现,也为武周定都洛阳提供了实物支撑。这些研究成果表明,将西汉初期和武周时期纳入洛阳的都城变迁史,能使我们更加全面、完整地了解洛阳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此外,重新计算洛阳作为都城的时间跨度,将短期政权和特殊政权的贡献纳入考量,也为“十五朝古都”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争议焦点
目前,关于洛阳是否为“十五朝古都”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对“朝代”定义的理解上。部分学者认为,像西汉初期这样的短期政权,或者武周这样非连续统治的政权,不应被纳入古都朝代的统计范畴。此外,夏朝等早期朝代,由于缺乏文字自证,其都城的具体归属仍然存在争议,尽管二里头等考古遗址与文献记载存在一定关联性,但这一观点仍未得到所有学者的认可。
当前学术共识
尽管在官方宣传中,洛阳仍多以“十三朝古都”示人,但在学术界,“十五朝古都”说正逐渐获得更多的认可。尤其是在研究政权更迭复杂性等相关课题时,“十五朝古都”的观点能够为学者们提供更丰富的研究视角和更详实的历史依据。这一学术观点的转变,充分反映了历史研究对细节考据的重视,以及多元视角在历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