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遗产无人继承,收归国有?

爱普发何吕 2025-02-26 17:48:58

讨论孤寡居民离世之后,身后的遗产到底是由谁来继承?是收为国有的还是由其他非直系亲属继承的?

并且,还援引了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案例,赵女士遗产由9名旁系亲属共同继承,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41岁因病去世的赵女士的遗产由9名旁系亲属共同继承,其中一位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则收归国家所有。

对于上述观点的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民政局也没有照顾老人,却得到了大部分遗产。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民政局的反腐倡廉任重道远…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了质疑:国有资产都改到私人名下了,私有财产都收归国家了!这个问题是中国特色又不和国际接轨了,本来可以直接抢,非给你编出个理由来

还有热情网友提出疑问:我想提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他欠银行500万,但是这个人却死了,这笔钱谁来帮他还呢?

有更多的网友提出建议:这样的情况虽然不多,但现实中还是存在的。应该由生前照顾逝者的人,各自继承(分得)适当份额的遗产,但大部分都将收归国有。

孤寡老人在生前如果近亲属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是将老人推给政府享受了五保待遇,那老人死后的财产应该归政府所有,近亲属不该去摘桃子。

除了归政府之外,还可以做一些公益事宜,比如说,捐给边远山区学校,或老人祖籍家乡!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为何收归国有?

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很简单来理解,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法定继承权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无强制继承权;若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权主张继承。

无主财产若无人管理,可能被侵占或废弃,收归国有可确保其用于社会公益。

第二,非直系亲属继承的合法途径 ?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 证明“扶养较多”!

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若旁系亲属对老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申请分得适当遗产。需提供证据如共同生活记录、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社区证明等。

比如说,现实生活中,就有类似案例,江苏顾氏兄弟长期照顾孤寡老人,法院认定其“利害关系人”身份,支持分得遗产。

2.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老人可与亲属或他人签订协议,约定对方承担生养死葬义务,死后遗产归其所有。此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比如说,现实生活中,就有类似案例, 北京阮大爷与刘某军签订协议,法院判决刘某军继承五套安置房。

其实,孤寡老人遗产分配问题,本质是法律对“权利与义务”“个人与公益”的平衡。国家收归遗产并非“与民争利”,而是填补无主财产的管理真空;旁系亲属则需通过实质扶养行为或协议获得继承资格。

最后,对于网友热议,未来需通过制度完善和社会协作,让遗产分配既尊重个人意愿,也彰显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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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