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明确:禁止收取“阅片费”“互认费”,禁止“创新收费”

言行大千事 2024-11-05 18:39:27

阅片费、互认费?这是哪门子的“创新”收费?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都有新的规定、新的政策出台,试图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改变。这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最近就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得收取“阅片费”“互认费”。嗯,你没听错,就是“阅片费”和“互认费”。听到这两个词,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什么鬼?难道看病还得额外为医生看看片子、认可一下结果付费吗?

让我们先来简单梳理一下背景。这个《通知》的大致内容就是,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等手段得到的检查结果,以及通过各种生物学、微生物学检验得到的检验结果,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不同医院之间要互认,不能再让患者重复检查了。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就诊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但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想要在这件好事上动歪脑筋,想要在这互认的过程中再捞一笔。

“阅片费”“互认费”,听起来就像是给医生看片子、认可结果的一种“辛苦费”。我不禁要问,医生看片子、根据结果诊断病情,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吗?怎么现在还要额外收费了?难道患者付了挂号费,医生就只看患者的口述病情,不看检查结果了?这简直就是荒谬至极!

更可笑的是,湖南省医保局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些费用肯定是不合理的。他们还解释了为什么不合理。首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本身就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节约医疗资源和医疗费用。如果互认减少了检查费用,却又以增加“阅片费”“互认费”来提高诊查费用,这不是换汤不换药吗?这种此消彼长的收费方式,显然与改革的初衷和群众的期待不相符。

其次,患者已经付了门诊诊查费(挂号费),医生就应该提供全面准确的诊查服务,包括根据检查结果开展诊疗活动。现在患者提供了之前有效的检查检验结果,医生却还要额外收费才能看这些结果,这不是在耍无赖吗?难道患者口述病情和提供检查结果,在医生眼里还有高低贵贱之分?

再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技术层面上,国家和各省行业主管部门都有严格的标准要求。哪些可以互认,哪些不能互认,都是根据患者病情、检查检验内容和行业标准要求来执行的。怎么现在却变成了有了“互认费”就互认,没有就不互认?这不是把技术规范当成了儿戏吗?

当然,我也理解医院和医生们的辛苦。他们每天面对大量的患者,需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病情,确实非常不容易。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把患者的负担转嫁到他们身上。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天使,他们的职责是为患者服务,而不是把患者当成提款机。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之前看到的一则新闻。有一个患者因为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结果到了新医院后,医生却要求他重新做一遍检查。患者很纳闷,明明之前已经做过了检查,为什么还要重复做?医生给出的回答是,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可能不准确,需要重新确认。我当时就笑了,如果每个医院都不互认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那患者岂不是要跑遍所有的医院,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诊断?

好在,现在有了这个《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得收取“阅片费”“互认费”,算是给患者们带来了一丝希望。但是,我希望这不仅仅是一个规定,更是一个行动的开始。我希望医院和医生们能够真正把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再想着从这些额外的收费项目中捞取好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减轻患者的负担,提高就诊效率。

最后,我想说,医疗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它需要政府、医院、医生、患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希望大家能够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医疗改革的进程,让我们的医疗体系更加完善、更加人性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健康中国”的目标,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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