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条新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去年年初的时候,70岁的张某通过中介,以92万的价格向82岁的赵阿婆购买了一套位于浦东新场古镇的公有住房。付清钱款后,人也提前住进去了,却被交易中心告知无法过户。购房程序都是正常的,张某怀疑是房屋本身有问题,遂起诉到浦东法院。结果法院审理发现,症结竟然出在张某自己身上!
原来,张某在购买赵阿婆的房子之前,已经在奉贤获得了一套动迁安置房,但当时尚未取得产证。根据上海的限购政策,单身的上海户籍人口只能购买一套房屋,老人属限购者。最终,双方解除交易合同,张某将房屋返还赵阿婆,并承担2.5万元违约金等。
房屋买卖这件事,无论是对于买方还是卖方,甚至是整个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算是人生中的一桩大买卖。可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稍不留神,便可能会摊上一些“糟心事”。
那么在上海买二手房,还有哪些情况无法过户呢?
1、房产证在押中购房之前,查档是第一步。购房者需要问清楚:原房主是否有房屋贷款未还清?是否申请了房屋抵押贷款?如果房产抵押中,需要先还清贷款取回房产证后才可以实现顺利过户。同时,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也需要先还清才能办理过户。
2、房屋其他产权人卖房意向不一致有的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即房屋权利人不止一个。购房者需要知道,只有一个产权人签字同意卖方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过户时,需要房产证上所有产证人到场签字,或者让产权人出示授权书委托他人签字。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姻续存期间购买,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名字,也需要配偶知情同意签字确认卖房。
3、房屋正在被查封如果你购买的二手房,被法院、检察院等国际机关查封和抵押,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得对抗公权力的,因此查封期间的房屋是无法过户的。
4、特殊性质的二手房常见的类型有军队的房子、医院的房子、学校的房子、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法拍房等,这些房子由于其特殊性容易受到交易的限制。
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为例:在满五年之前签订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就算私下约定满五年后再过户,在法律上此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经济适用房如果未满五年,肯定是无法过户的。
5、违章建筑、鉴定为危房的二手房如果二手房有违建,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过户或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而鉴定为危房的房子已经失去了居住的价值和意义,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就要了解房屋的年龄和结构等情况作出判断。
上海二手房买卖要比新房的情况更为复杂,所以碰到低于市场价的二手房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心而买了不能过户的房子,一定要查清楚产证、原始的户型图、产调等情况再慎重做决定。
房屋买卖由于受交易金额大、交易周期长、交易流程复杂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房屋买卖务必需要谨慎签约,对于合同条款做足功课,万万不可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