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补充书面材料,格式与要求是什么?

周周在北京 2024-12-11 05:35:59

庭后补充书面材料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

• 标题:一般可写为“书面补充材料”或“庭后补充材料”,也可根据具体补充内容来命名,如“关于[案件名称]的证据补充材料”.

• 当事人信息:需注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若有代理律师,也要写上代理律师的相关信息.

• 案号:要写明本案的案号,以便法院能准确地将材料与对应的案件关联起来.

• 字体与排版:应使用标准格式,字体大小、行距等需符合规定,一般建议使用宋体或仿宋,字号为小四号或四号,行距为1.5倍或固定值22磅左右,以保证材料的清晰、整洁和易读性.

内容要求

• 针对性:紧扣庭审中争议的焦点问题,对庭审中未提及或未充分阐述的内容进行补充,避免重复已在庭审中明确表达且无争议的观点和事实.

• 真实性与客观性: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伪造或歪曲,确保材料能准确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

• 证据充分性:若有补充证据,需详细列出证据清单,包括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并对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进行说明,使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 逻辑严谨性:对证据和事实的论述要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可按照一定的顺序,如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组织,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说服力.

• 请求明确性:明确请求人民法院对补充材料予以审查并采纳,表明当事人希望法院如何考虑这些补充内容对案件判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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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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