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写于2022年1月11日:

我前一阵发布了2018年写的这篇《天津博物馆行气玉佩铭上的“气功秘籍”——郭沫若有错误也正常》,目前阅读量是2.2万。四年前发布时,是以“故道文化”的名义,后因注销未及时变更造成了封禁。最近看到知网侵犯了一些教授的知识产权,官司打输后继续上诉,不由得想起我曾经拿这篇文章投稿的往事。当时也是一气之下发了如下的文章:
自媒体时代,已无需通过向传统纸质媒体投稿来传播了。之所以心血来潮投稿,是因为最近写的这篇《行气玉佩铭上的“气功秘籍”》。从文笔角度而言此篇文章实在是乏善可陈,但从学术的角度而言,我自然希望通过向专业的报刊杂志投稿以获取认可,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可要比我的文章精彩多了。
不得不承认我对学术类杂志的认知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当时我自以为正享受着网络科技带来的投稿便利,发出去的文章几乎第二天就获得了“初审通过”,但伴随着这件让人高兴的事情背后却是需要我支付费用!
这种事在许多人看来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而我实在是落伍了。但看到刊物主编那“极富人文情怀”的话,我真是哭笑不得:


我很困惑,如果我不是因为文章本身的质量获得认可而被刊登,却是通过自己支付费用才得以刊登在这么有“风骨”的杂志上,这种行为还能算得上是“有风骨”吗?倒是觉得这么做颇具古代恩客与妓女间的“风月”味。
我终究还是不死心,于是改换门庭,从网上查了一下支付作者稿费的相关杂志继续投稿,如同一个痴情公子非要从妓院找到一位卖艺不卖身的良家妇女娶作妻子一般。然而结果却是:

我多少有些失望,为了表明心迹,于是乎回复如下:

本来只是发个牢骚,做好了对方不予理会的心理准备,没料到居然反应神速:

不清楚对方从哪里看出我失去了基本的“文学涵养”抑或是我自认为投的稿属于“经典之作”?但从对方的文字中可以推断出:凡是他们眼中的“经典之作”肯定是愿意支付稿费的,而有一部分应该属于我这种支付了检验费与版面费才能发表的“非经典文章”。为免误会,也为了搞清楚对方刊物哪些是他们认为的“经典之作”,达到了有偿标准,我又再次回复:

必须承认我当时是有点“火气”的,但生气的点绝不在于我的文章不配获得“稿费”,而是一本以学生为阅读主体的益智读物,上面刊登的文章居然有一部分是通过作者付费才登上版面的,说明杂志上相当一部分文章的质量是有水分的,而同时又有许多很有水准的文章却因为不是名人与专家所作,或者不愿意支付版面费抑或支付不起版面费而遭到弃用。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都是对学术及人文精神的羞辱。这难道不是“学术精神”的堕落吗?不一会儿,对方又回复我了:

突然间感到空气中满满的“绿茶”气息,不知是否因为微信里的“卖茶女”越来越多的缘故?这是要一边卖“绿茶”一边立牌坊的节奏么?为了所谓的“生存”就可以丧失底线?虽然通过这种做法看上去让杂志社获取利益得以苟活,但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伤及的还是自己。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类的阅读模式起了根本性的变化,纸质媒体的衰亡似乎不可逆转,离开了政府扶持或企业的赞助很难存活,而且在广告传播力上又远逊于互联网,这些都是造成杂志陷入困境的原因,只是解决生存困境难道非要通过这种方式?以失去学术精神为代价获得生存,生存之后再重塑“学术精神”?这与年轻时用健康换取金钱,年老时却想用金钱去换回健康同样让人感到讽刺与无奈。
最后想说的是,我之后直接将文章发给了“天津博物馆”,但这几年过去了,还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