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绘制了宏伟蓝图。
《规划》提出“三步走”目标: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4万亿斤,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城乡融合发展更加协调;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农业强国,实现供给安全、科技自立、乡村秀美、农民幸福、国际竞争力强的发展目标。
《规划》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提出守牢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治理,发展木本粮油、深远海养殖等多元化食物来源,健全粮食储备调控和节约减损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针对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规划》部署加快种业振兴,建设南繁硅谷,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加强大型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机械研发,实施智慧农业建设工程,构建 “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和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规划》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有效途径,让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围绕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升级,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农业绿色转型,构建粮经饲统筹、产加销贯通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在乡村建设与治理上,《规划》要求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广“千万工程”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县域产业承接转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规划》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强化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支持东部省份率先建成农业强省,鼓励中西部地区探索特色化路径。明确将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农民增收等纳入考核,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业发展迈入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的新阶段,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