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吉甫的祖上是南燕人,轩辕黄帝的姞姓后裔,原名兮甲,为周宣王大臣,官至太师。因战功氏尹,受封尹国,尹姓和吉姓共同的太始祖。
尹吉甫不仅具有卓越的军政能力,还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采风者、编纂者,诗经《大雅》中的《崧高》、《烝民》、《韩奕》、《江汉》等篇章,已确定为其所作,被誉为中华诗祖。
1963年,台湾学者李辰冬提出了一个比较炸裂的观点,认为诗经三百篇是尹吉甫的个人诗集,是他从周宣王三年到周幽王七年这五十年间的生活经历记录,假借民歌的形式抒发胸臆。
李辰冬在他的著作《诗经研究方法论》中提出:民歌本无个性,但是诗经篇篇都有个性。个性是由地理的统一、人物的统一、时代的统一、史事的统一、体裁的统一、名物的统一、诗句的统一、风格的统一、声韵的统一、起兴的统一、人格的统一这十二点来体现出来的。
《诗经研究方法论》按照诗三百的内在逻辑,并追随尹太师的足迹,为他的作品整理出一条时间线:
尹吉甫初为卫国之氓,周宣王二年因有文武之才被卫侯赏识,担任浚邑乡长。
宣王三年随卫侯之孙、卫武公次子去攻打陈国与宋国,凯旋归来后与仲氏恋爱,写下《击鼓》、《女曰鸡鸣》等几十篇诗。
热恋期间情绪跌宕,写诗嘎嘎猛。
宣王四年尹吉甫送韩侯到南燕迎亲,创作了一些歌颂与迎亲的诗,包括《关雎》、《麟之趾》等。
宣王五年,赴镐京勤王,西征玁狁。获取战功受封。《六月》、《公刘》、《甫田》等几十首诗为功成名就时所作。
宣王六年随宣王南征淮夷,天子逢山祭山,逢水祭水,尹吉甫写了很多祭诗,比如一部分周颂和《江汉》等等。
八月又随方叔伐荆蛮,凯旋时经宋国,尹吉甫作《商颂》。
因辈分问题双方家长反对尹吉甫与仲氏的婚姻,他俩私自结婚,非礼,未留佳作。
宣王七年,随申伯安定申、甫、许三国,夫妻俩在许国生活了一段好日子,留下《汝坟》、《汉广》。
宣王八年到十年,尹吉甫被派去东征恢复鲁国的土地,作鲁颂。这次的工作是监建营房,他感到大材小用有些愤懑,即成《大东》等诗。
三年后回家,父母始终不能接纳仲氏,为尹吉甫娶姜氏女,迫使仲氏回到母家。
尹吉甫打算接仲氏回来,未能成功,情缘断绝。后来仲氏改嫁伯氏,是尹吉甫的本家侄儿。仲氏临出嫁去浚邑看望尹吉甫,告之再嫁,尹吉甫作《载驰》等诗。
宣王十六年,尹吉甫作《斯干》等诗。
宣王二十五年时已连续大旱五年,尹吉甫父母饿死,遂有《云汉》、《蓼莪》。
幽王四年镐京危急,让尹吉甫随伯氏西征,伯氏可能看着老婆的前夫心里膈应,不听尹吉甫的计谋,丧兵失地,反将责任推于尹吉甫,有《何人斯》等篇。
尹吉甫四处控诉,终将族侄正法,仲氏怨怒尹吉甫,不念旧情,鼓动卫侯没收了尹吉甫的官职与土地,逐出卫国。
此后尹吉甫过着流浪生活,凄凉终老,写下《十月之交》、《伐檀》、《巷伯》、《小宛》、《鸱》等诗。
纵观尹吉甫的一生,与《诗经》的内容有很大的契合度。
然而李辰冬的一家所言,未能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尤其是没有得到权威的肯定。
胡适耻笑李先生,学术研讨时堵起耳朵说:“我不听,我不听”,最后给出的结论是不可能,因为没有一个古人这么讲过。
史学大家钱穆先生在收到李辰冬先生的《尹吉甫生平事迹考》之后,以字迹太小眼睛不好为由,没有给出定论。
《诗经》究竟是不是尹吉甫的个人作品,还要有待今后的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