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负责?35岁女子“住精神病院”8年:无监护人签字难出院!

金十斤论 2024-11-23 00:07:01

如果一个人没有亲人,同时又患精神病住院,如果病好了,怎么才能出院呢?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操作中却非常困难,因为没有监护人,精神病人即便达到了出院标准,依然无法自由出院,因为出院后一旦出事,该谁负责呢?

11月23号讯,上海宝山“女子住精神病院8年无法出院”引发关注,这名女子父亲过世,母亲失联,虽然病情好了,到那时出院需要区居委会签字,但是至今无人帮其签字,精神病院称将会和居委会沟通,协商女子出院事宜,但进展缓慢,一个病情已经控制的人还要呆在精神病院内,合适吗?

沈先生说,他因为喝酒导致精神和行为障碍,入住精神病院半年后出院了,他在医院内和女子李某住在同一个病区,李某是病区的组长,协助医院人员管理,帮一些患者康复,沈先生说,李某能够担任大组长,说明她的精神状态稳定,而且相处半年,李某的言谈举止都很正常。

在住院期间,李某告诉沈先生,她幼年时父母就离婚了,很早就和母亲失去了联系,长期和父亲一起生活,在她27岁的时候,父亲不幸去世,她因为受到刺激,精神上有了问题,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后来被居委会送进了宝山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如果过去8年了,虽然她还有亲属在上海,但是都没联系过她。

李某自己希望出院,但因为父亲过世,母亲无音信,没有监护人给她签字,如今这种情况需要居委会签字,李某才能出院,因为李某和沈先生关系不错,她就委托沈先生出院后帮助她沟通一些出院事宜,沈先生没有食言,出院后积极寻找当地居委会,希望可以帮助李某出院。

如今李某已经35岁,每天还是穿着病号服,她说住院的这8年,医护人员对她挺好,平常居委会也有人来过来看她,送一些慰问品,但是从来没说过出院的事,她当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现在每天都要服药,医院说这个病需要终身服药。

11月20号,宝山精神卫生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因为精神分裂病人比较特殊,需要监护人同意才能出院,患者无法自行申请出院,而当地居委会的一名负责人称,他们曾联系李某亲属,但是其亲属拒绝照顾,李某亲属之前会支付她的生活费,今年却不交费了,居委会已经为她提了重残补贴。

至于何时能接李某出院?居委会称,他们曾派人去医院看望李某,得知她的病情不稳定,虽然李某父亲留给她一所房子,但因为没亲属陪伴,居委会担忧李某出院后无人照顾,所以至今没接李某出院,精神病人病情稳定就应该出院,而不是一辈子待在里面。

像李女士这种情况,在里面和在外面都有很大的问题,一个人病情好了出院是正确的,但是对她来说,出院后的生活才是问题,没有收入,没有父母亲属,一旦发病后果也很难说,当地还是需要制定更稳妥的办法来帮助李女士融入社会,放任一个病情稳定的人在精神病院也不合适,拖着更不合适,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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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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