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严格保护耕地和加强农村管理等原因,农村老宅的翻建必须严格依法申请与进行,否则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接下来京坤律师就和大家聊聊几种不允许翻建的情形。
未经许可不得翻建
按照规定,农村村民新建住房需先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若拆除旧房建新房,且原先已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只需再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可翻建。
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相关规定,若宅基地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若不愿出卖,则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无法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宅基地面积超标不能翻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虽然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不一,但均有限制。若需重建,应按现行标准执行,超标部分不得建设。
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村村民家庭住房的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其居住用途,如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是不允许的。
房屋所有权争议不能翻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若当地土地规划发生变化,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得翻建。但可申请新宅基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