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救人上课迟到被处分!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的一则通报把自己推到风头浪尖之上,据通报内容显示,今年5月10日,即将授课的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这样的处分,先不说当事人会不会有争议,就算是局外人也觉得不可思议,虽然确实是迟到了,可问题是为了救死扶伤所导致,完全是功大于过。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作为医学院的首要理念就是救死扶伤,其余均是次要,如果一个医学院没有这种理念,真的让人不敢想象,他们教导出来的学生,将来成为医护人员时,是否还能秉着救死扶伤的理念。
该学院的做法,不禁让人想到过往一些医院发生的鲜明例子,那就是一些需要急救的病人送到医院,医院却不是第一时间展开急救,而是让家属先去缴费,等拿到缴费单才进行急救,因此导致一些病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从而身亡。
明明秉承着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学院,如今却为了所谓的规定,死板的处分一位因救死扶伤而上课迟到的老师,这种行为看似为了维护已制定的规定,实则是在违背作为医学院的最基本原则。
而且这种处分也会让当事人感到心寒,甚至会让她感到迷茫,究竟自己把救死扶伤为己任是否正确,极有可能会因此让她的心态出现变化,从此为了遵守所谓的规定,把救死扶伤放在其次。
因事制宜!短短几个字,为何总是如此难以实现。原本这是一堂极其生动,并且有意义的课,可以让还没有走上临床的医学生,深刻体会到何为救死扶伤为己任。
只可惜这堂课,却被一些掌控着所谓规定的人用一份处分,不仅让其失去了原本的意义,而且还产生最差的结果,教会了医学生不是要以救死扶伤为己任,而是要遵守所谓的规定。
人是活的,规定是死的!可为何一些人却不能活用规定,只会墨守成规!如果只是按章办事,又何必让这些人担任,毕竟换谁都一样,何必讲学历和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