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县,男子参加婚宴饮酒身亡,家属索赔138万元,法院判了!

芒果阶梯 2025-01-17 18:13:31

现在的婚礼上,你见过饮酒把自己喝死的吗?

这事儿真叫人唏嘘!陕西富县一场婚礼上,一个参加同学婚宴的客人,明明和同桌就喝了5杯酒,这一趴下可就再也没起来。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家属把新郎和同桌的人告上了法庭,要他们赔偿足足138万!这究竟是咋回事?

案件回顾

2023年春节,富县小伙任辉喜结良缘,张灯结彩办喜事。新郎给老同学辛刚打来催促电话:"你咋还不来呢?这么大喜的日子,你还磨磨唧唧的!"

辛刚正等着杜军开车来接:"哈哈,马上到,这不是找人搭车嘛!"

等杜军接到辛刚,二人赶到婚礼现场时,大厅里已是宾客满座。他俩和缑某、司某、刘某、曹某被安排在同一桌就座。婚礼正式开始,现场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看到老同学今天大喜,辛刚心里别提多高兴了。他举起酒杯就开始张罗:"这么好的日子,咱得好好喝几杯!"桌上摆的是50度董酒,一瓶500ml。大伙儿都推辞了,只有缑某站起来应和:"今儿这么高兴,我陪你喝点!"

俩人用一次性杯子对饮,你一杯我一杯,一口气竟然喝掉了整整3瓶白酒。婚宴快要结束时,辛刚突然两眼一黑,"扑通"一声向后倒去。新郎任辉正忙着敬酒,只好让表哥把辛刚送回了家。

第二天早上,辛刚父亲发现儿子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推门一看,辛刚蜷缩在床上,身边还有呕吐物。慌忙之中,老人家一边打120,一边报了警。可等医护人员赶到时,辛刚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让辛刚年迈的父母和年仅2岁的孩子陷入了绝望。一番协商无果后,辛刚家属一纸诉状将新郎任辉和同桌的5位客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38.3905万元。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谁该为辛刚的死亡负责?双方各执一词,咱们得好好说道说道。

辛刚家属拿出了《民法典》第1165条说事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他们认为,要不是任辉办婚礼,辛刚也不会去喝酒,同桌5人眼睁睁看着辛刚喝那么多也不劝阻,这事儿都得担责任!

可新郎任辉不乐意了:"我请的又不是他一个人,他喝醉了我还特意让表哥送他回家,已经尽到照顾义务了。"任辉还搬出了《民法典》第1167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这样的判决:

按照《民法典》第1198条,任辉作为婚宴举办者,对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新郎最终也同意给予适当赔偿。缑某作为一起喝酒的人,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判令承担10%的责任,需赔付138390.5元。

最关键的是,法院指出辛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8条,应该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负主要责任。因此,判定辛刚本人承担90%的责任,其他同桌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警示启示

婚宴上的这场悲剧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喜宴本是人生喜事,却因为一时贪杯成了一场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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