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居住在日本的人,不问国籍,都会加入公共医疗保险。这个制度通过整个社会共同分担 的方式,减轻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人们平等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机会。
健康保险
(1)加入条件
就职于具有健康保险义务的公司(营业所),并有必要加入健康保险的人
① 正式员工、法人代表、董事
② 同时符合下列5个条件的人
· 一周的固定工作时间为20小时以上
· 预计工作期为1年以上 (2022年10月以后从 必要条件中删除,有可能超过2个月即可适用 )
· 月薪超过8.8万日元
· 学生除外
· 就职于员工数501人 (2022年10月以后为101人 ) 以上的公司
③ 即使身份是兼职者或临时工,每周工作时间少于30小时, 但是超过同公司(营业所)正式员工的一周固定工作时间四分之三的人
(2)保险费
关于健康保险的保险费,原则上由公司和被保险人各负担一半。被抚养人无需负担保险 费。
(3)保险支付内容
医疗费的个人负担
适用健康保险时,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 :
· 未满6岁(小学就学前).... 20%
· 未满70岁...................... 30%
· 70岁到74岁 ........... 20%(与未退休前收入水平相当者为30%)
疗养费
· 刚就业还没有拿到保险证时
· 购买石膏等治疗用具时
· 接受医生认为必要的按摩、针灸等治疗时
· 在国外接受治疗时等
以上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支付,之后,通过申请并获得认可的情况下,超出 个人应付金额的部分可以疗养费的名义返还给个人。
高额疗养费
该制度是指,1个月内在医疗机构或药房支付的费用(不包括住院时的餐费和差额床位 费等)超过一定金额时,将返还超出该金额的费用。最终的个人负担金额,即每月的“负担 上限金额”取决于加入者的年龄是否超过70岁或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费
因疾病或受伤而难以自由移动的患者,经医生指示需要紧急住院或转院的情况下,如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移送费:
· 因移送而接受了适当的治疗
· 因伤病而产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种伤病而导致明显移动困难
· 紧急等不得已时
伤病补助金
被保险人(加入者)因疾病或受伤而无法工作,连续休假3天以上,对于第4天以后 的休假将支付伤病补助金。支付期间从支付开始日起总计1年6个月。
婴儿出生一次性补助金
为了减轻被保险人(加入者)或其被抚养人分娩时经济负担的制度。补助金原则上是一 个孩子42万日元 (2023年4月以后为50万日元 )。
分娩津贴
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因分娩需要休产假时,在预产期前42天(多胞胎时 :98天)到 分娩后56天的范围内,可以针对因分娩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期间领取分娩津贴。
家属疗养费
如被抚养人因疾病或受伤而产生费用,则可领取家属疗养费。其补助范围、领取方法、 领取期间等,与被保险人(加入者)的疗养补助相同。
国民健康保险
(1)加入条件
· 办理了居民登记,未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险且未满75岁的人,均可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 外国籍人士,除以下情况外,都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① 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间为 3 个月以下(※)
② 居留资格为“短期滞留”
③ 持有“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活动内容为“接受医疗服务” 或者“照顾接受医疗服务者日常生活”的人
④ 持有“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活动内容为“从事观光、疗养以及其他类似活 动”的人
⑤ 居留资格为“外交”
⑥ 非法滞留等没有居留资格的人
⑦ 来自与日本缔结了含有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并持有本国政府发行 的社会保险加入证明书(适用证明书)的人
(※)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间为3个月以下,但如果居留资格种类符合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根据相应资料获 准在日本逗留3个月以上者也可以加入。
① 居留资格为“演出”
② 居留资格为“技能实习”
③ 居留资格为“家属滞留”
④ 居留资格为“特定活动(符合上述③④的情况除外)”
(2)参保、退保手续
国民健康保险的参保、退保手续(※)是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详情请咨询所居住 的市区町村。
(※)符合下列情况者,需要办理国民健康保险的退保手续:
① 从现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迁至其他市区町村时
② 加入工作单位的健康保险时 等
(3)保险费
保险费是以“户”为单位,根据参保人的收入和人数来计算的。户主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根据收入或生活状况等,有可能适用保险费减额制度,详情请咨询所居住的市区町村。
(4)保险支付内容
医疗费的个人负担
适用国民健康保险时,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如下 :
· 未满6岁(小学就学前).... 20%
· 未满 70 岁........................ 30%
· 70岁到74岁 ................... 20%(与未退休前收入水平相当者为 30%)
疗养费
· 刚就业尚未拿到保险证时
· 购买石膏等治疗用具时
· 接受医生认为必要的按摩、针灸等治疗时
· 在国外接受治疗时等
以上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支付,之后,通过申请并获得认可的情况下,超出 个人应付金额的部分可以疗养费的名义返还给个人。
高额疗养费
该制度是指,1个月内在医疗机构或药房支付的费用(不包括住院时的餐费和差额床位 费等)超过一定金额时,将返还超出该金额的费用。最终的个人负担金额,即每月的“负担 上限金额”取决于加入者的年龄是否超过70岁或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费
因疾病或受伤而难以自由移动的患者,经医生指示需要紧急住院或转院的情况下,如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移送费。
· 因移送而接受了适当的治疗
· 因伤病而产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种伤病而导致明显移动困难
· 紧急等不得已时
婴儿出生一次性补助金
为了减轻被保险人分娩时经济负担的制度。补助金原则上是一个孩子 42 万日元 (2023年4月以后为50万日元 )。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1)加入条件
75 岁之后
· 办理了居民登记且年满75岁的人,均有义务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 超过65岁不到74岁,并被认定为有一定程度残障的人也可以加 入。
· 必须退出之前加入的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组合、协会健保,共济组合 等)。
· 超过75岁的外国人,除下列情况外,都必须加入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
① 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间为3个月以下(※)
② 居留资格为“短期滞留”
③ 持有“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活动内容为“接受医疗服务”或者“照顾接受医疗服务者日常生活”的人
④ 持有“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活动内容为“从事观光、疗养以及其他类似活 动”的人
⑤ 居留资格为“外交”
⑥ 非法滞留等没有居留资格的人
⑦ 来自与日本缔结了含有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并持有本国政府发行 的社会保险加入证明书(适用证明书)的人
(※)居留资格的居留期间为 3 个月以下,但如果居留资格种类符合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根据相应资料获 准在日本逗留 3 个月以上者也可以加入。
· 居留资格为“演出”
· 居留资格为“技能实习”
· 居留资格为“家属滞留”
· 居留资格为“特定活动(符合上述③④的情况除外)”(2)参保、退保手续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参保、退保手续是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详情请咨询所居住 的市区町村。另外,从现在所居住的市区町村迁至其他都道府县的市区町村时,需要办理后期高龄者 医疗制度的退保手续。
(3)保险费
保险费是加入者全员均等负担的“均等比例额”和按被保险人收入算出的“收入比例额” 的合计金额。曾经是公司健康保险等的被抚养人,或根据收入・生活状况等,有可能适用保险费减额 制度。详情请咨询所居住的市区町村。
(4)保险支付内容
医疗费的个人负担 接受适用保险的治疗时,个人负担金额占总医疗费的 10%。但是,与未退休前收入水 平相当者需负担 30%。此外,从 2022 年 10 月 1 日开始,除了有工作收入的人以外,有一定额外收入以上的 人要负担一成到两成。
疗养费
· 刚加入还没有拿到保险证时
· 购买石膏等治疗用具时
· 接受医生认为必要的按摩、针灸、柔道整复等治疗时
· 在国外接受治疗时等
以上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先由个人全额支付,之后通过申请并获得认可的情况下,超出个人应付金额的部分可作为治疗费返还给个人。
高额疗养费
这个制度是指,1个月内在医疗机构或药房支付的费用(不包括住院时的餐费和差额床位费等)超过一定金额时,将返还超出该金额的费用。最终的个人负担金额,即每月的“负 担上限金额”取决于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费
因疾病或受伤而难以自由移动的患者,经医生指示需要紧急住院或转院的情况下,如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移送费。
· 因移送而接受了适当的治疗
· 因伤病而产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种伤病而导致明显移动困难
· 紧急等不得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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