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日本生活指南】—养老金・福利(养老金)

日本移民置业 2024-08-03 08:52:38

养老金

养老金

日本的养老金制度,是为了抵御未来的风险,以代际互助的方式使全社会互相支持,以 实现终身保障。其运营模式是以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缴纳的保险费来支付老年人的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还有残障养老金、遗孤养老金。

国民养老金

日本的公共养老金制度规定,原则上,在日本居住的超过 20 岁不到 60 岁的所有人, 均须加入公共养老金制度。

(1)被保险人(加入者)以及加入手续

国民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加入者)分为第 1 类、第 2 类、第 3 类三类被保险人。

①第 1 类被保险人

· 个体经营者、学生等,不属于第 2 类被保险人或第 3 类被保险人的人, 即为国民养老金第 1 类被保险人。

· 加入手续,在本人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

②第 2 类被保险人

· 受雇于公司等工作场所,且已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的人,即为国民养老 金第 2 类被保险人。

· 加入手续,由公司等(雇主)负责办理。

③第 3 类被保险人

· 由已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的人(国民养老金第 2 类被保险人)所抚养的 配偶,即为国民养老金第 3 类被保险人。

· 加入手续,通过配偶(国民养老金第 2 类被保险人)工作的公司等办理。

※ 由第 1 类被保险人抚养的配偶,不属于第 3 类被保险人。

※ 由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超过 65 岁的养老金领取者所抚养的配偶,也不属于第 3 类被保险人。

除此之外,不符合① ~ ③中任何一项,居住在日本的 60 岁以上 70 岁以下的居民,在 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成为国民养老金的被保险人 ( 任意加入被保险人 )。参保 手续在本人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

※ 65 岁以上 70 岁以下的居民,需要符合 1965 年 4 月 1 日以前出生等几个必要条件。

(2)保险费

· 国民养老金第1类被保险人和任意加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适用统一费用。另外,根 据申请,也可以在普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保险费 ( 附加保险费 )。第 2 类被保险人和第 3 类被保险人无需自己缴纳保险费

· 保险费支付方式可选择缴纳单 ( 金融机关窗口、便利店等缴纳 )、银行账户转账、或 信用卡支付。

· 预缴未来几个月份的保险费,可享受折扣。

· 第 1 类被保险人因收入减少或失业等原因而难以缴纳保险费时,可以使用保险费的免除・缴纳期宽限制度。

· 详情请咨询所居住的市区町村或养老金事务所。

※ 保险费持续未缴的话,

· 每未缴纳 1 年,“老龄基础养老金”每年会减少约 2 万日元。

· 身负残疾,也有可能不能领取“残障基础养老金”。

· 当事人去世的话,遗孤有可能不能领取“遗孤基础养老金”。

(3)支付

老龄基础养老金

· 领取资格期间(保险费缴纳期间和保险费免除期间等)超过 10 年的人,年满 65 岁 以后便可领取老龄基础养老金。

· 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保险费缴纳期间的长短。

· 从 20 岁到 60 岁已缴纳保险费 40 年者,可领取满额的老龄基础养老金。

· 缴纳附加保险费的话可以领取“200 日元 × 缴纳附加保险费月数”的附加年金额 ( 一 年总额 )。※ 领取资格期间不包含保险费未缴纳期间。※ 对于有保险费免除期间的人,其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免除种类和基础养老金的国库负担比例。

伤残基础养老金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领取伤残基础养老金。

①在加入国民养老金期间之内,首次就诊日(因导致伤残的疾病或受伤而第一次 接受医生或牙医诊疗之日)

②因生病或受伤,留下了一定程度的残障

③在首次就诊日的前一天之时,要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

· 伤残基础养老金的伤残等级有1级、2级。

· 伤残基础养老金的金额因伤残等级而异。

①伤残等级1级 → 老龄基础养老金满额的 1.25倍金额

②伤残等级2级 → 老龄基础养老金满额的相同金额

· 1级和2级,在有孩子的情况下会有追加金额。遗属基础养老金

· 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子女的配偶”或“子女”,可领取遗属基础养老金。⇒符合①或者②

①在国民养老金被保险人,或曾经的被保险人死亡之时,此人满足国民养老金的保险费缴纳条件

②死亡者的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领取资格期间超过 25 年⇒死亡之前依靠死亡者维持生计

· 遗属基础养老金的金额,同于老龄基础养老金的满额。在有孩子的情况下会有追加金额。

什么是“子女”

“子女”是指如下所述的未婚者。

· 以孩子满18岁的年度的3月31日为限

· 伤残等级是1级或2级的孩子,放宽至满20岁

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 第1类被保险人死亡时,已缴纳保险费36个月以上,且没有领取老龄基础养老金或 是伤残基础养老金的情况下,如果遗属无法获得遗属基础养老金,其遗属可领取死亡一次 性补助金。

· 死亡一次性补助金的金额,取决于保险费缴纳期间和保险费免除期间的长短。寡妇养老金 · 作为国民养老金第1类被保险人,保险费缴纳期间等超过 10年的男主人死亡时,与 和他有10年以上婚姻关系,并且依靠他维持生计的妻子,在60岁至65岁期间可领取 寡妇养老金。

· 寡妇养老金的金额,是仅根据其丈夫作为第1类被保险人的期间计算出的老龄基础养老金的四分之三。

厚生养老金保险

在适用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只要满足相关条件都要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适用企业单位的条件和加入条件,与健康保险相同。) 不属于厚生养老金保险加入对象的劳动者,须加入国民养老金。

(1)被保险人(加入者)

· 在适用企业单位工作未满70岁的人,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均属于厚生养老金保险的 被保险人(加入者)。

· 70岁以上,如果不具备老龄养老金的领取资格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成为被保险人 ( 高龄任意加入被保险人 )。

※ 适用企业单位的必要条件

适用的企业单位如下所示 :

①株式会社等法人

②农林渔业和服务业除外的个体经营单位(5人以上)

③根据劳资双方达成的协议,任意适用的企业单位

※ 成为被保险人的必要条件

在适用企业的 (a) ~ (u) 中符合其中一项将成为被保险人:

(a)正式员工、法人代表、管理人员

(b)一周的规定工作时间和一个月的规定工作天数是在同一公司从事同样业务的正 式员工的四分之三以上 ( 钟点工、临时工等 )。

(c)即使不到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三,也要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 ①每周规定工作时间在20小时以上 ; ②月工资在8.8万日元以上 ; ③非学生 ; ④在员工人数在101人以上的企业工作。

( 注 1) 被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所属的适用企业所雇佣,只要符合① ~ ③的必要条件就能成为被保险人。

( 注 2) ④的企业规模,2024年10月1日以后变为51人以上。

( 注 3) 预计雇佣期间在2个月以内的雇员,超过该期间不会被继续雇佣的话,不作为适用对象。( 即使最初的雇佣期限在2个月以内,如果有继续合同的可能的话,也有可能从合同一开始就成为社会保险的加入对象。)

(2)保险费

· 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的工资(标准月工资)和奖金(标准奖金额)× 保险费率 ÷ 2

※厚生养老金保险的保险费是由企业 ( 雇主 ) 和被保险人(加入者)各负担一半。

(3)保险支付

老龄厚生养老金

· 曾经是厚生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加入者),且领取资格期间超过10年的人,可以领 取老龄厚生养老金。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金额,取决于作为厚生养老金被保险人(加入者)时的月薪(标准月工资)等和期间的长短。※ 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的人,根据出生年份的不同,有可能在 65 岁之前即可领取老龄厚生养老金。

伤残厚生养老金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领取伤残厚生养老金。

①在加入厚生养老金保险期间之内,首次就诊日(第一次接受医生或牙科医生治 疗导致伤残的疾病或伤患)

②因疾病或受伤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伤残

③首次就诊日的前一天之时满足保险费的缴纳条件

· 伤残厚生养老金的伤残等级有 1级、2级、3级。

· 伤残厚生养老金的金额因伤残等级而异。

①伤残等级1级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1.25倍金额

②伤残等级2级、3级 → 老龄厚生养老金的相同金额

※ 伤残等级 3 级的伤残厚生养老金有最低保障金额。最低保障金额 = 2 级伤残基础养老金金额 × 3/4 即使伤残程度不到领取伤残厚生养老金的等级,也有可能作为一次性补助金领取伤残抚恤金。

遗属厚生养老金

·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件,并依靠死亡者维持生计的遗属,可领取遗属厚生养老金。

①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的被保险人(加入者)死亡时

②满足保险费缴纳条件,被保险人(加入者)在保险期间内的首次就诊日(因疾 病或受伤)起算5年内死亡时

③老龄基础养老金的领取资格期间超过 25 年的被保险人或曾经的被保险人死亡时

④可领取1级、2级伤残厚生养老金的人死亡时

· 遗属厚生养老金的金额是死亡者老龄厚生养老金金额的四分之三。

什么是遗属

遗属所指如下 :

①配偶(丈夫超过55岁,从60岁开始领取)

②子女(与国民养老金中子女的条件相同)

③父母(超过55岁,从60岁开始领取)

④孙子女(与子女相同条件)

⑤祖父母(超过55岁,从60岁开始领取)

※ 丈夫有遗属基础养老金的领取权时,遗属厚生养老金可以从 55 岁开始领取)

※ 关于父母、孙子女、祖父母的优先顺序,依照上述顺序如果排在前面的人领取时,其他人便不可领取。

退出一次性补助金

申请所需条件

具备以下全部条件,离开日本的话可申请退出一次性补助金。

①非为日本国籍

②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被保险人 ( 加入者 ) 期间或国民养老金第1号作为被保险人 的保险费缴纳期限在6个月以上

③未达到老龄年金的领取资格期限(合算10年)前已回国

④在日本没有住址

⑤已不是国民养老金或厚生养老金保险的被保险者

⑥没有领取伤残抚恤金等款项的权利

⑦离开日本后2年之内

申请时注意事项

如需申请退出一次性补助金,请仔细确认以下注意事项。

①一旦领取了退出一次性补助金,申请前关于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参保记录将会被 全部删除。因此,考虑到将来有可能领取日本的老龄养老金,请好好考虑是否申请 退出一次性补助金。 ※ 退出一次性补助金申请书可从日本养老金机构的网页下载。请仔细阅读申请书的注解。

②在日本养老金机构受理申请书当天,您的住址若仍在日本,将无法领取退出一 次性补助金。因此,请到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办理迁出申报后再申请退出一次性补助 金。

③如离开日本前要从日本国内以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书,请在离开日本之日之后 寄送至日本养老金机构。

④退出一次性补助金的领取金额根据加入日本的养老金制度的期间,以已支付保 险费一定年数为上限进行计算。从2021年4月起,该上限年数已有所提高。根 据加入期间,具体的上限年数如下所示。◎养老金加入期间仅为 2021 年3月以前的情况下 以已支付保险费3年(36个月)为上限进行计算 ◎养老金加入期间也包括 2021 年 4 月以后的情况下 以已支付保险费5年(60个月)为上限进行计算 此外,在日本居留多次、加入日本养老金制度期间合算达上限年数以上者,如 要想领取与加入养老金期间相应的退出一次性补助金,则需要每次于居留结束离开 日本时进行申请。

申请书、收信地址、退出一次性补助金之详情,请确认日本养老金机构 Japan Pension Service 的网页。https://www.nenkin.go.jp/service/jukyu/todoke/kyotsu/20150406.html

社会保障协定

目前,日本与多个国家签订社会保障协定。在与日本签订过社会保障 协定的国家内有过养老金参保期间者,即使参保期间是短暂的,将两国的 养老金参保期间合算起来,也有可能可领取日本或签有协定的对方国家的 养老金。有哪些国家与日本签订社会保障协定,请参看厚生劳动省的网页等。

*以上内容出自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0 阅读:2

日本移民置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