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古代封建王朝的司法系统基本是当地县太爷或者府衙等地方官兼任,说白了地方官就是父母官,如果谁犯了罪,基本缉拿和关押否是县太爷一句话的事,古代没有什么黑和白之分,只要有钱黑即是白,所以古代封建王朝的司法混乱,没钱没势力就没有可能赢官司,还是那句话,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讲的就是那时候州府老爷们基本认钱或者认关系,人情社会在古代异常发达

虽然悬挂着明镜高悬,但是没几个清官,那种包公的清官基本上很少出现,因为即便有也会被古代封建制度所扼杀,因为封建社会天下乌鸦一般黑,不可能有白乌鸦

这是古代大老爷在内堂密审和其他官员商讨对策的地方,这个地方县太衙会根据师爷的计策来断定这个案件的走向,如果对方势力大给钱多,这个案件就会一锤定音

然后派出巡捕缉拿另一方,不管冤不冤也不管是否对得起良心,所以那时候的巡捕就是县太爷的爪牙

巡捕会带上这些兵器去缉拿所谓的犯人

抓起来投入监牢,这个监牢里面关押的犯人50%以上应该会是冤枉的

如果遇到敢于反抗的,那么关进囚车秋后问斩,所以冤假错案在古代不是少数,而是正确的判案是少数
衙门大门朝南开,要打官司拿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