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5日,央视总台中国之声曝光电商平台热销的“苗古金贴”存在虚假宣传问题。该产品号称由传承“千年秘方”的非遗传承人制作,但其所谓的非遗传承人“唐付政”实为AI生成,其照片存在手部异常等AI生成的典型缺陷,且其“非遗传承人”证书由一家名为“北京炎黄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机构非法制作。
此外,“苗古金贴”的“千年秘方”实为贴牌货,其产品由湖北好德快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和山西海德药业有限公司代工生产。涉事企业包括厦门追尖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乐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苗古金贴(厦门)大药房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平台共开设了9家网店,部分店铺销量显示“已拼500万+件”“已售60万+”等数据。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前往涉事企业现场,连夜开展核查处置。目前,相关产品链接已被责令全部下架,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涉事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刷单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制作假证等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违法行为定性
1.虚假宣传与广告欺诈
违反《广告法》:该企业虚构“神医”人设和“千年秘方”疗效,属于《广告法》第4条禁止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同时违反第28条“以虚假或伪造的研究数据、统计资料等误导消费者”。
AI技术滥用:利用AI生成虚构的“权威专家”形象,属于《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12条禁止的“利用技术手段伪造用户评价或专家推荐”。
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贴牌货冒充秘方:若产品实际为普通贴牌商品,却宣称具有特殊医疗功效(如治病、保健),可能触犯《产品质量法》第32条(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药品管理法》第98条(假药定义:成分不符、冒充他人产品)。
3. 非法行医与医疗诈骗:若产品宣称疗效但未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可能构成《刑法》第336条“非法行医罪”或第266条“诈骗罪”(虚构疗效骗取钱财)。
法律责任与处罚
1.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55条,可对企业处广告费用3-10倍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处1-10万元罚款。
药监部门: 若产品属于假药或劣药,按《药品管理法》第116-118条,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5-30倍罚款,吊销许可证。
2.刑事追责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若贴牌产品被认定为假药,责任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 若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合谋造假,直接责任人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若以虚构疗效骗取消费者大额财物,可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