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里,袭人建议宝玉救晴雯,宝玉知道救不下晴雯,都是需要通过贾母——王夫人“最嫌趫妆艳饰,语薄言轻者”,这次拿晴雯抓了典型,当然不可能回心转意,再把她叫回来。
要求助贾母呢,就不免带来一个悖论:被王夫人撵出去的丫鬟,宝玉却坚持要叫回来,他对她的感情得有多深?怎么会有这么深的感情?还不是被“狐狸精”“勾引”了吗?这样一来,就坐实了晴雯的罪名,更不可能把她叫回来了。
所以要救晴雯,就得绕开贾母与王夫人。怎么绕开?
其实也不难,《红楼梦》里就有先例:贾琏看中尤二姐,只是“内惧娇妻,外惧娈宠”、忌惮着“严父妒妻种种不妥之处”,所以不敢接回府中。于是贾蓉出了个主意,得到了他的同意:“在咱们府后方近左右买上一所房子及应用家伙,再拨两窝子家人过去服侍。择了日子,人不知鬼不觉娶了过去。”
宝玉不一定要娶晴雯。但,宝玉知道晴雯的表哥家是“猪窝”一般的存在,“没有亲爷热娘”照顾。要救晴雯,一定得离开那个破地方。如果他能像贾琏一样,“在咱们府后方近左右买上一所房子及应用家伙”;不能拨府里的人,就雇个老婆子、买个小丫鬟,来服侍晴雯,日日请医、天天熬药,也许能救活晴雯。
当然,这样一来,晴雯就不免成为宝玉的“外室”。可晴雯也说了:“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反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况且她一心想着与宝玉“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能做公开的姨太太,就退居外室,她也能够接受。
这样的事情在古代是很多的。张爱玲半自传性小说《小团圆》里,老爷看中了太太的丫鬟吉祥,而吉祥畏惧太太,不敢答应:“老爷答应我不跟太太住,我才肯的。”清代小说《醒世姻缘传》里,与男主人苟合的丫鬟小荷香,被女主人百般打骂,男主人就“另收拾了一所房子,里头收拾的齐齐整整,买了的丫头小厮、家人媳妇,调了个湾子,把小荷香弄到那里,上上头,彻底换了绸帛。”索性在这里过起日子来。
有这样的办法,宝玉为什么不去做呢?很简单,宝玉没钱。
贾琏能买房子、置家当,是因为他有“历年所有的梯己”,有自己的收入和小金库。宝玉呢,连出门施舍,都是“拿几串钱交给他小子们带着,遇见僧道穷苦人好施舍”,而不是由他自己拿着钱。在自己屋里,“一应针线并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什物等事”,都是由袭人管理的。偶然袭人不在,要请大夫给轿马钱,宝玉只能“我常见他在螺甸小柜子里取钱,我和你找去。”
而晴雯被逐,宝玉一度对袭人产生怀疑。可怀疑归怀疑,他还是要求袭人把晴雯的东西送去、拿几吊钱给晴雯养病。为什么要要求袭人,为什么不自己做主?因为他从来没做过主,花钱送东西从来是经过袭人的。
还记得宝玉探晴吗?他不认识她家,找了个老婆子带路,“死活央告,又许他些钱”。为什么是“许”了给钱,而不是直接给钱?因为宝玉身边,根本没有现钱。
没有现钱,以我们普通人的想法,当然可以变卖东西。虽然大件东西不便偷运出来,可宝玉随身的东西,什么“金螭璎珞”,什么“金八角”,什么“四颗大珍珠”,什么“金项圈”,哪一件不值钱了?就像送给蒋玉菡的那个“玉玦扇坠”一样,告诉袭人是“马上丢了”,实际拿出去变卖典当,不能换钱吗?
能是能,只是宝玉不知道这法子。湘云黛玉不认识当票,薛姨妈和婆子就说:“别说姑娘们,此刻宝玉他倒是外头常走出去的,只怕也还没见过呢!”连当票都没见过,又哪里能想到“人也太会想钱了”的方法?
宝玉在《红楼梦》中,是介于幼童与成年人之间、或者说是兼具有幼童与成年人的特点。一方面,他与不止一位异性(也包括同性)有着感情或肉体关系,另一方面,他的生活能力又低到可怕,实际的事务他根本不懂、不会,正如他自己说的,“能说不能行”。
想救晴雯,不是没有办法。但宝玉想救晴雯,真是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