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在宁波一健身房内,女子损失近2万元财物!

小南看城市 2025-01-06 22:23:14

黄女士反映,最近,她穿了一件4000多元的羽绒马甲,戴着一条1万多元的项链去健身。不成想,衣服和项链在监控盲区里消失了。

据悉,黄女士在宁波外滩上班,公司附近有一家银衫健身,她在店里办了卡,经常去练瑜伽,最近她下班后照常去健身。

黄女士说,当天晚上7点04分她到的涉事健身场地,然后把羽绒服和毛衣,挂在试衣间里面,等到晚上8点22分,结束瑜伽出来后,羽绒服就不见了。

黄女士说,她丢失的这件白色羽绒马甲,是多年前朋友送的,当时购买的小票上是4千多元,目前已经找不到消费凭据,也没有穿着拍过照,她还说当时将项链放在了羽绒服口袋里,项链买成16041元。

更衣室的监控看不到黄女士戴项链的细节,也看不到羽绒服在小隔间内具体悬挂的位置,更衣室的储物柜上,以及5个换衣服的小隔间里,都张贴着告示,写着“严禁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更衣室”的字样,监控录像显示,还是有不少人会把厚重的外套留在小隔间里。

监控显示,当天晚上7点04分黄女士穿着羽绒马甲进入4号小隔间,4分钟后换好衣服出来,没有携带能装下衣服的包裹,当天晚上8点22分回到小隔间,发现羽绒服不见了之后,她叫来了健身房工作人员,在这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还有4个人进入过4号小隔间,其中2位是男性,1位是空手出来的,另1位只拿了一个看上去装不下衣服的小包出来,不太可能带走羽绒马甲,另外2位女性在进入4号小隔间后,出来时都带了一个包,为了方便表述,我们暂且把先进去的女子称为1号拎包女子。

记者反复查看了监控录像,在1号拎包女子和2号背包女子之间,没有人进入过4号小隔间,2号背包女子是在当天晚上6点58分进入3号小隔间换衣服的,7点05分离开,离开时没有进入过黄女士放马甲的4号小隔间,8点09分左右,2号背包女子回到更衣室,看到这段画面,黄女士有新的发现,显示2号女子进入黄女士放羽绒服房间里之前的包是扁的,在进入房间后出来时背包是鼓的。

黄女士说,经过一段时间的核实,她发现这2名女子跟她差不多时间到达健身房,不过没跟她一起上大课锻炼,事后健身房负责人也联系过这几名顾客,对方均表示没有拿黄女士的羽绒服。

黄女士出示了属地派出所的立案告知书,并将告知书连同她本人的监控截图,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粘贴到了健身房外的电梯里,她希望拿走她衣服的人能将衣服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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