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岳池县医疗保障局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通告,告知广大市民:
一、2024年10月19日,岳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已与岳池川东医院、岳池现代宏扬医院、岳池人仁医院、岳池东方医院、岳池康骨医院、岳池康宇医院、岳池康健医院、岳池诚鑫医院、岳池同信医院、岳池仁康医院解除《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上述10家医疗机构从10月19日解除协议后,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此后参保人员在上述10家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二、目前全县还有36家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可以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岳池县人民医院、岳池县中医医院、岳池县妇幼保健院、岳池县朝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岳池县石垭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罗渡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坪滩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中和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苟角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酉溪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顾县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白庙镇中心卫生院、岳池县花园镇卫生院、岳池县龙孔镇卫生院、岳池县伏龙镇卫生院、岳池县普安镇卫生院、岳池县天平镇卫生院、岳池县乔家镇卫生院、岳池县新场镇卫生院、岳池县裕民镇卫生院、岳池县临溪镇卫生院、岳池县齐福镇卫生院、岳池县西板镇卫生院、岳池县镇裕镇卫生院、岳池县同兴镇卫生院、岳池县鱼峰乡卫生院、岳池县黄龙乡卫生院、岳池县秦溪镇卫生院、岳池友安医院、岳池红兴医院、岳池爱康精神病专科医院、岳池百兴医院、岳池口腔医院、岳池眼科医院。
三、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及补助标准
转自 岳池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