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派出所民警殴打小学生”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事件真相扑朔迷离!
事发经过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11月22日下午3点多钟,一位身穿制服的民警在街边对一位背着书包身穿校服的学生进行“殴打”。
整个过程中,涉事民警给了学生两巴掌,用脚踢了学生几脚,期间学生被打倒在地,民警疑似有揪头发的动作。
据被打学生家长透露,被打学生系张易镇红庄小学学生,之前该生和同学打架,但在家长赶到学校之前,被执法人员打了。
警方通报凡事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警方很快就发布了情况通报!
据警方核实,当天下午3点,接到被打学生家长电话,其称孩子(三年级)在学校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相关人员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安抚学生和家长的情绪。
就在民警安抚家长和学生的情绪时,打人的学生马某某自行离开了学校,随后,出警的当地派出所王某和辅警戴某就去寻找马某某。
当找到马某某之后,对其进行踢打,随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该生家长。
对于民警的行为,外界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无论马某某是否霸凌同学,都不应该对其大打出手,毕竟文明执法也是警务人员应尽的职责。
也有不少网友支持民警的做法,他们认为,就应该让霸凌者吃点苦头长长记性,否则会让他们变本加厉的欺负同学。
小编认为,无论打人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作为执法者,都不应该以暴制暴,应该让法律去惩罚打人者,而不是感性的站在道德制高点去人为的惩罚对方。
事发后,被打的马某某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医院进行了检查,CT、彩超等检查手段都用上了,终被鉴定为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
孩子的体感也非常差,出现头疼,眼疼,全身疼的现象。
对此,固原市公安局党委让王停职配合调查,并要求王某对当事人家属进行赔礼道歉。
最终经过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当地警方的警情通报还是非常客观的重现了事发的完整过程,同时也给出了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
案件焦点从警方给出的通报来看,涉事民警王某在这起事件上的行为是一目了然的,对他的处理结果也是合情合理。
但外界对这起案件的关注点似乎并不在对王某的处理上,而是被打的12岁小学生马某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孩子。
据潇湘晨报报道,当地教育局表示,警方通报所说的马某某多次殴打低年级同学是偶发情况,并不存在长期霸凌。
据当地教育部门的一名知情人透露,马某某事发当天因为和三年级学生发生口角,所以引发了冲突,进而导致学生家长报警。
那马某某和当天被欺负的三年级学生之间,究竟是临时冲突还是彼此之间早就有“渊源”了?
论打架,三年级的学生在六年级的学生面前就是属于一个弱势群体,当天发生的事情大概率就是“霸凌”,否则被打的三年级学生家长为何要报警?如果真的是小摩擦、小冲突,至于这么大动干戈吗?
涉事民警在出警之后也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同时也对当天发生的事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有不少网友认为,6年级的孩子已经不小了,无论是偶发的霸凌事件还是长期的霸凌事件,如果家长管不了,学校又不敢放手去管,警察管一管难道不对吗?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涉事民警王某有点太冤了?为什么大家最后又把关注点聚焦在校园霸凌上?
韩大叔有话说从法理上来说,无论马某某做了什么,王某作为执法者,没有当街殴打马某某的权力,更何况马某某还是个未成年人。
从情感上来说,很多人之所以支持王某这么做,深层涵义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不被霸凌和欺负。
对于孩子来说,当他们面对校园霸凌事件时,其实内心是极度恐惧和焦虑的,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学习,甚至有可能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影响。
可以想象的是,王某当街殴打马某某也是掺杂了不少恨铁不成钢的感性色彩,在马某某的霸凌事实下,王某的行为和很多人产生了共情。
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得依法办事,王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希望校方能调查清楚霸凌事件,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