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处建筑工地在开挖隧道期间,由于未按照规定进行防护,导致发生塌方事故,两名工人被倒塌墙体掩埋,不幸死亡。2022年5月从法院获悉,该工地现场施工负责人刘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
男子刘某67岁,小学文化,辽宁某工程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住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案发当日14时许,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施工现场,刘某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在组织明挖隧道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采取放坡开挖或者侧壁支护防护措施,导致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作业人员李某、严某死亡。
案发后,涉案企业赔偿了死者家属。被害人李某、严某家属书面谅解刘某。该公司还出具了证明,证明刘某系工程有限公司场施工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平时工作表现良好。
调查显示:这起事故工地为高花-金普T接赵家变66千伏线路工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辽宁某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明挖隧道作业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采取放坡开挖或者侧壁支护防护措施,隧道基坑北侧边坡存在围墙的均布荷载,边坡承重力过大,土层失稳发生坍塌,造成围墙整体(墙身及基础)倒塌,导致沟槽内作业人员被倒塌的墙体掩埋身亡。
涉案企业法人代表还证实,死者严某、李某以及刘某均是其公司临时工,未签署劳动合同。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现已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