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额度方面,通知指出,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承贷物业评估价值的70%。商业银行应结合承贷物业经营情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
招商证券点评该份文件指出,《通知》中“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关键词,据此判断此通知相关内容或更有利于“非展期组(公开市场)” 企业,或将有助于他们在销售回款承压的情况下缓释筹资端压力; 再次,根据《通知》中关于增量融资用途的设置以及从评估价值关联融资的表述,判断《通知》有助于优质资产获得增量融资,同时“2024年底前”是关键词。
此外2023Q4公募重仓房地产市值进一步下探,目前配置规模已回到2018年四季度前的水平。从配置力度看,2023Q4公募基金维持房地产低配,相较于标配(房地产行业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的比例)低约0.6pct,目前已经连续5个季度低配。
关于行业基本面,中泰证券判断,随着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的持续推进,以及京沪住房政策优化调整,未来行业数据有望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出探底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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