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318号(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院区内)。
2.项目估算合同金额:17148.57万元。
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3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2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1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6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神康复科、妇儿精神科、普通精神科、精神科(妇、少儿)等科室医疗业务用房和ICU、手术室等专项设施,以及配套室外工程。
4.工期:30个月(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870日历天)。
5.招标范围: 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5.1 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消防、标识标牌、智能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等设计),并结合初步相关设计内容,达到和满足初步设计内容标准和相应效果。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以及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报件、参加设计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5.2 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含医疗器械及办公设施购置费):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设施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相关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总图工程中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设备购置等;满足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包括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规范要求自检工作;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配合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勘察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批报建、施工准备及施工条件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负责具体办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人防、消防、海绵城市、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等相关协调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明确外,施工完成后须达到各项使用条件,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完善备案办理、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相关工作。
二、评标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5年01月06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如下:
三、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