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18日,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汽车,与骑行电动车的原告徐某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及其电动车受损。该事故由天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被告王某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此起事故造成了原告人身财产损害,为维护自身权益,徐某遂向法院起诉。
调解过程
因事故纠纷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我院将该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指派特邀调解员潘顶忠进行调解。潘顶忠了解事情的起因后,第一时间向被告释法明理,帮助他们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沟通协调。在调解员的耐心普法讲解下,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以及赔偿义务都有了正确认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