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分子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腐败分子呢?当然不是。腐败不是今天所特有,不是中国所特有,自古以来,中外都有腐败现象。腐败的心理和行为,既跟个人的理想信念、道德修养有关系,更主要的是,跟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密不可分。
猫喜欢吃鱼,这是猫的本性,只要有机会,猫一定会偷吃鱼,那么,如果猫偷吃了家里的鱼,是猫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呢?猫如此,人不也一样吗?贪财好色当高官享厚禄是人的本性,人性都是差不多的,自律的作用是有限的,靠自律无法持久抵挡外界的诱惑。
汽车礼让行人,城区不乱按喇叭,不乱丢垃圾,禁渔期不捕鱼,遛狗要戴狗绳,走路靠右,这些好习惯,不是人自发形成的,是靠教育出来的,更是靠罚款罚出来的。惩治腐败也是同样的道理。有些国家很腐败,有些国家不腐败,同样是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使好人变坏人。
腐败产生的原因不是人有问题,而是用人管人的制度有问题,导致腐败现象就像结石,取出一茬又长出一茬,没完没了。贪官是抓不完的,靠抓贪官反腐是不会成功的。反腐的出路在于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反腐的效率和效果。永远不要考验人性,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恶,也不要高估人性的善。人性是靠不住的,人品也是靠不住的,机制比人品更有效,契约比感情更可靠。
淮海战役期间,三野伤亡惨重,敌我伤亡比几乎是1:1,根本来不及补充新兵,不得已只能实行即俘即补政策,给俘虏兵开一场教育会,第二天就参加解放军,换一顶帽子,拿上枪就上阵打仗,兵还是那个兵,变化为什么这么大?制度差异使然。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反腐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制度。单纯依靠反腐部门反腐是不够的。过去革命能够取得胜利,靠的是人民战争这个法宝,今天也一样可以依靠人民取得反腐事业的胜利。伟人讲:“只有不合格的干部,没有不合格的群众。”只要紧紧抓住走群众路线这个制胜法宝,就没有什么办不成的事。
腐败痼疾是否就没办法解决了呢?当然不是。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反腐工作做得比较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根据2022年《透明国际》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报告,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丹麦第1,芬兰、新西兰并列第2,新加坡第5,香港第12,日本第19。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说,治理腐败非常简单,一个官员一旦拥有工资之外的巨额财富,你解释不了,就是贪污得来的,就抓你。新加坡反腐制度的重点在于,证明自己清白的举证责任是公务员自己,而不是政府,如果公务员不能提供合理合法有效的证明,政府无须举证就可以判决公务员犯了贪腐罪。腐败不是不治之症,反腐是肯定可以成功的。新加坡行,香港行,我们当然也可以行。
美国反腐机关到处安插线人和卧底,政府可以合法“钓鱼执法”。对于官员来说,无法区分行贿者是真正的生意人还是联邦调查局的线人或特工,唯一的自保办法就是,不管谁来行贿,一概拒绝。
在美国,几乎不存在直接向公职人员行贿的事情,但不等于美国没有腐败,那是太天真了,美国把腐败放在明面上、合法化,例如选举捐款、发表演讲、受邀出席活动、给高官的基金会捐款、退职后到自己任职时得过好处的公司担任高管赚高薪,等等。
反腐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制度设计,建立起完善、严密、严格、有效的监管制度和体系,发挥人民民主监督的作用,提高腐败的违法成本和难度。坏的制度能把天使变成魔鬼,好的制度能把魔鬼变成天使。好的制度能使权力受到相互制约,使当权者真正不敢腐、不想腐也不能腐;坏的制度让权力不受有效制约,使当权者敢腐、想腐也能腐。制度的核心是财权、事权、人事权和监督权的权力分配,制度的关键是如何实施科学、有效的考核和监督,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才能真正消除腐败。
加强建章立制,不断优化立法是反腐倡廉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左手监督右手是监督不了的。建立独立、完善、严格且有效的监管制度的根本出路,在于适当降低权力集中程度,提高民主的程度,加强监督体系尤其是公检法的独立性。只有符合人性原理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违背人性的制度难以成功。
政权的合法性不是取决于怎么来的,而是取决于人民对于该政权的态度,即民意。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钱袋子里面保政权。人民生活就是民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之所盼,政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