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涉嫌转移资金、职务侵占、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问题
核心提示:资金体外循环,就是违反资金监管规定,造成资金既有失控的风险,导致资金流失,也有可能让资金落入企业高管个人口袋,或者让企业高管利用失控资金从事非法活动。因此,国家一直严格禁止资金体外循环的,一经发现,都会给予严厉处罚。然而,大型国有上市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06)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岳阳中拓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近年来有3000多万元的资金进行体外循环,涉嫌高管职务侵占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目前,经受害人实名举报后,已经引起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的高度重视,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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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前身是湖南省国资委旗下的南方建材股份有公司,后来被浙江省国资委收购,公司总部由长沙迁至杭州,更名为现名称。虽然总部搬离湖南,但两地仍然是“骨肉至亲,血脉相连”。2010年12月9日,岳阳瑞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捷公司)与浙商中拓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岳阳中拓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中拓),浙商中拓持股65%,瑞捷公司持股35%,经营上汽通用五菱品牌汽车。岳阳中拓由浙商中拓负责经营管理,管理体系和考核体系均按照浙商中拓规定执行,公司董事长田坤、总经理李安以及监事、财务经理和经营团队全部由浙商中拓委派。
岳阳中拓成立以来,历年来的经营收入1.2亿元以上,最高年份为2015年的2.1亿元。在经营收入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利润却从2013年的盈利291万元锐减至2018年的亏损402万元,所有者权益也从2013年的1205万元锐减至2018年的25万元。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大股东浙商中拓在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转移、侵占公司财产,大股东发了大财的同时,将公司做亏,便放出风声要让公司破产,以合法的方式注销公司,从而逃避债务、掩盖犯罪。
果然,大股东浙商中拓于2020年12月申请岳阳中拓破产。受案的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南天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所出具了《审计报告》。仅根据《审计报告》提供的数据,就有理由怀疑大股东浙商中拓有职务侵占、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一、3000多万元资金体外循环
《审计报告》第10页载明:“2011年3月至2021年4月销售整车时,岳阳中拓五菱公司以客户交纳现金的方式共计收款13602.55万元,其中的10381.67万元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做收入入账,另有3220.88万元现金未入账。”
这表明,岳阳中拓1.36亿元的现金收入中,只有1亿余元进入公司财务账,另有3200多万元的资金没有入账,属于体外循环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禁止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这体现了法律对公司资金与个人账户分离的严格要求。一般地说,独资企业有资金体外循环,有可能涉嫌逃避税收;股份制企业或合作企业有资金体外循环,则不但可能涉嫌逃避税收,而且极有可能涉嫌逃避债务、侵占属于合作方的利益或私分体外循环的资金。
二、相关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
岳阳中拓的3220.88万元的资金没有入公司财务账,而是汇入公司总经理李安个人账户帐户1187.89万元、汇入普通员工张冬个人账户2032.99万元,构成了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导致公司资金的流失和不当使用。岳阳中拓辩称这些钱用于公司代办客户上牌、保险、购置税,但是,李安银行卡的1187.89万元资金全部汇给了其他个人帐户,其中,汇给周勇582.4万元、汇给李亿238万元。张冬个人账户帐户2032.99万元资金仅有少部分汇给交警部门缴纳上牌费、汇给岳阳财政国库缴纳税费、汇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大部分的资金汇给了其他个人。
《审计报告》的结论为:“由于岳阳中拓五菱未能提供代办业务相关凭据,已提供和未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的金额都无法证实最终资金去向,我们无法确认现金收款差异是否全部用于代办费用。该事项涉嫌公款私存,存在重大资金风险。”这里说的“风险”,包括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个人认为,岳阳中拓将巨额资金存入李安和张冬的个人账户,既无使用证明,也未表明去向,不排除资金被李安等公司高管私分和侵占。
企业资金体外循环,往往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管理漏洞和个人贪污腐败等,岳阳中拓让3220.88多万元资金在体外循环,公司高管可以用一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忽悠监管机构,包括列出一部分资金的去向,但这种“去向”同样可以造假;可以要求对方“帮忙”配合默认承接了李安支付的资金,但只要深入调查,就不难“去伪存真”,体外循环资金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违规违法和贪污腐败问题。浙商中拓企图用虚假“去向”糊弄公安机关,这不是辱没公安机关的智商吗?
需要指出的是,3220.88万元资金在体外循环,浙商中拓董事长袁仁军是否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我们相信岳阳公安机关看了我们的举报材料后,会果断地对岳阳中拓等公司高管予以立案侦查,并根据我们提供的线索沿波讨源、剥茧抽丝、追根究底,彻底查清相关人员的犯罪事实,给举报人和岳阳人民一个交代!
(声明:本文中的内容真实无虚,且都有证据支撑,本人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举报人:岳阳瑞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建坤
联系方式:18807300010
微评:浙商中拓董事长袁仁军面临的挑战看到岳阳瑞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建坤的举报材料,我感觉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军面临着一种挑战——不只是来自同行业的挑战,而且是来自企业内部“负势力”的挑战!
这些年来,上市公司风起云涌,众多企业经历潮起潮落、花开花谢。大浪淘沙始见真金,当经济下行、市场低迷,需求减少的时候,只有那些战略清晰、管理规范、依法经营、财务稳健、产品和服务双优的企业,才有望在穿越周期波动之后,迎来下一个高光时代。相反,那些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如唯利是图、内幕交易、管理混乱、财务造假、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高管人员滥用职权、关联交易不公允以及坑害合作企业和小股东的上市公司,不但企业会被淘汰,而且企业高管迟早会被查处。浙商中拓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我没做调查,故不得而知,但浙商中拓的子公司——岳阳中拓存在巨额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则是不争的事实。
我想说的是,巨额资金尤其是现金明显地脱离税务、财政、银行监管,不但其行为本身违法,而且一定会涉及到逃避税收、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掠夺他人利益等违法等行为。任何自我辩护都是苍白和徒劳的。掌管岳阳中拓经营活动的李安,让3220.88万元的巨额资金实行体外循环,李安等高管是否有职务侵占行为?他本人当然不会承认,但他做的“手脚”一定经不起调查。举报人怀疑他侵占或挪用公司资金有满满的道理和足够的理由!即使举报人暂时不纠结李安是否有职务侵占行为,那么岳阳中拓的逃税行为他是无法否认的,不相信李安能拿出证明其没逃税的缴税凭证!
现在到了袁仁军董事长说话的时候了:作为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不能事无巨细一把抓,但另一方面,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也不能对下属的胡作非为睁眼闭眼、放任不管。一家企业,“领头羊”不正下面自然难“正”,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但在很多情况下,下面有人“挖墙脚”“乱阵脚”,即使“上梁”正直,也由于企业大厦的基础遭到破坏而导致主体建筑倾斜甚至坍塌。我相信,浙商中拓董事长袁仁军是一位拥有大智大德、目光远大的企业家,知道怎样做才能让企业让自己行稳致远。既然下属想“浑水摸鱼”,袁董事长所要做的正确的事情就是支持公安机关“排水”去“浑”,让“鱼”栖息的“水世界”变得清澈透明;让伸进“水世界”的手变得一目了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支持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依规依法的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该判刑的判刑。
我期待着浙商中拓袁仁军董事长本着为企业“计深远”的理念和情怀,果断地对下属的不法行为予以正义发力。相信浙商中拓经历过此次挑战后,会以全新的面貌跃上一个新台阶,董事长袁仁军也会迈出更加铿锵作响的步伐迎着璀璨的旭日稳步行进!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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