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与事实
文/独醒狂人
近几年反转的事情发生太多,最后搞得我们完全不知道该相信谁了。就拿吉林大爷垫付医药费事件来说,突如其来的反转,的确令人措手不及。倘若受伤的当事人逐一追究法律责任,恐怕无数的媒体和吃瓜网友都洗不脱诬陷和传谣之嫌。
究竟媒体的批评与网友的愤怒是有根有据的,这根据便是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官方表态,以及辖区派出所的官方澄清。既然警方已经下了结论“不是大爷的狗爬犁把游客绊倒的”,吉林有关部门又以官方的名义对垫钱的大爷进行了补偿,向外界传达了感谢与鼓励的嘉奖信号,那么受伤游客注定会沦为道德败坏的反面典型。
很可惜,官方证明的碰瓷讹诈行为,未必属于事实。仅仅数天后,重庆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份更加详细的警情通报,直接否定了吉林官方先前给出的一切“事实”,声称经过多地的综合调查,可以初步明确受伤游客是清白的。如今,两地官方各执一词,彼此的解释大相径庭,相互矛盾,让原本颇具争议的“事实”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然而,从目前公开的资料去分析,无论是距离太远且模糊不清的现场监控视频,还是事发当时乘坐狗拉爬犁的证人所提供之证词,都无法全面的还原完整的事实真相。所以,目前的情况是该案件尚需进一步取证,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罚。
眼下,笔者也不能预测哪一个“事实”是真正的事实。倒是看看舆论的变化,借助此事的反转,针对网络施暴者的不理智来教育大家,却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了,大抵可知见风使舵的人仍有不少。与其责怪言辞激烈的攻击谩骂,不如责怪官方草率地认定事实。我们总是讲:要耐心等待官方的回复,不散布谣言,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但是,始终不见人们反思一个问题——事实到底应该怎样定义?我以为,在一个合理的社会,事实的追溯依靠充足的证据,而不是官方的描述。想来,那也是法治的完善方向吧。
文章末了,不得不谈谈现存的两个严重弊病。第一是百姓了解事实的渠道太少,偏偏掌握真实信息的官方,或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形象,或是受到利益关系的影响,或是采用了急躁的办事方式,常在群众看到的事实里面掺入一些水分;第二是许多人保持着盲目接受权威的思维定式,习惯于把官方宣布当作鉴别事实与谣言的唯一标准。更有甚者,本是按照事实阐述,只因为没有官方的话语支持,于是被扣上了一顶造谣的帽子。这个误区是必须纠正的,否则,类似李文亮医生遭遇的冤假错案,未来将会不断的重复上演!
2025年1月21日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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