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2 月贵州黔西南的一场订婚仪式,将两个普通农村家庭的命运紧密相连。杨某与龙某甲经媒人撮合相识半月便按习俗订婚,男方家庭倾尽积蓄支付 12.8 万元彩礼,女方家返还 8000 元后实收 12 万元。这本该是美好姻缘的开端,却因意外坠入法律与人情的漩涡。
这对年轻人在之后的同居过程中发现性格、年龄差异难以调和,女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当双方尚未就彩礼返还达成共识时,龙某甲意外溺亡。此时男方父亲重病在身急需用钱;女方家庭承受丧女之痛,彩礼返还纠纷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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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法院花贡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敏锐捕捉到案件的特殊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法律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共同生活,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但冰冷的法条之外,法官更看到两个破碎家庭的双重创伤 —— 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抚平情感创伤。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 "背对背" 沟通策略。向男方家庭释明法律规定的同时,引导其体谅女方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对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女方父母,则从道义角度阐释适当返还的合理性。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退还 5 万元的协议。
这起案件折射出农村婚俗中的现实困境。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万余元的黔西南山区,12 万元彩礼相当于普通家庭十年积蓄。当传统习俗遭遇现代法律,当经济压力碰撞情感创伤,需要司法机关展现智慧平衡各方诉求。法官没有简单判决全额返还,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大公约数,既守住社会公平底线,又维护了公序良俗。
随着调解协议已顺利履行,杨某家庭获得部分资金缓解医疗压力,龙某甲父母则保留部分彩礼作为情感慰藉。